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考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公告》(教职成厅〔2020〕3号)的有关需要,现将我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申请的具体事情告知如下:
1、毕业办理步骤
(一)毕业申报。请考生于5月27日至30日期间,登录“湖北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毕业申请。为保障操作顺畅,推荐使用 360浏览器进行访问。逾期将不再受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申请。
1.考生须在线提交毕业申请。具体步骤如下: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w=1),在“考籍管理”页面中选择左边的“毕业申请”菜单,选定毕业专业。随后,提交一张最近(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并仔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若满足毕业条件,即可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申请表》。
2.考生完成在线毕业申请提交后,还需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需要如下:考生要根据系统提示的时间,携带毕业申请材料前往考籍所在地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不相同种类型考生办理地址有所不同:社会考生应前往所属市州(区县)考试机构自学考试办办理;助学班考生则需前往主考学校或助学机构办理。若考生没办法亲自到场,可委托别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考生本人签署的《湖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见附件2)及被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或被委托人须在《湖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二)毕业审核。
6月3日至30日,各单位将对考生的毕业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可在此期间登录系统实时查询审核进度。若有疑问,可依据办理进度向相应的办理单位进行咨询。毕业审核结果将于7月2近日反馈。
(三)学历注册。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将办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考生可于7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学信网公布为准)登录学信网,查看并核实我们的毕业信息。
(四)证书发放。毕业证书完成学信网可查看确认步骤后,将由各交档单位承担发放工作。请考生密切关注有关公告,准时领取毕业证书。
2、毕业办理前期筹备工作
为确保毕业申请的顺利进行,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一)前置学历验证。申请自考本科层次专业毕业证的考生,需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前置学历的验证工作。只有通过验证的考生,方可申请本科毕业。若因前置学历问题致使没办法毕业,责任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可通过登录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查看有关学历信息。
(二)照片筹备。考生需筹备一张符合需要的最近(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该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制作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不能上传街拍、手机自拍照或美颜照等,未按标准提交致使的审核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图像规范需要及常见问题示例详见附件3、附件4。
(三)思想品德鉴别。除全日制助学班考生外,其余考生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板块,下载思想品德鉴别表,并根据有关需要完成填写与盖章工作。
(四)考籍信息更正。拟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毕业申请系统开放前完成个人考籍信息的核对。如发现考籍信息有误,需要在毕业申请系统开放前完成更正手续。逾期没有完成更正者,将不可以参加当批次毕业申请。请考生务必看重时间节点,提前完成信息核对与更正工作,以免影响毕业申请。
3、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2025年1月前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在申请毕业时可依据《湖北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 2018 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划》)或新计划提交申请。特别提醒,若考生决定将《2018版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该变更操作不可撤销,后续申请毕业将严格根据新计划专业规定实行。
2025年1月及之后注册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统一按新计划需要。从2025年起,所有申请毕业的考生均须通过“15040 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核。考生需注意,系统提供的“毕业条件断定”合格结果仅作为参考依据,具体毕业审核仍需以最后审核结果为准,考生需密切关注后续审核动态。
(二)依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公告》(鄂自学考试〔2020〕18号)(网址:http://www.hbea.edu.cn/html/2021-01/12638.shtml)精神,尚未毕业的考生需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的相近专业,以便继续参考。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并申请毕业审核通过后,将颁发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证书。
(三)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助学机构等有关单位需严格审核申请毕业考生的个人身份信息,并依据考生填写的自我鉴别和提供的单位鉴别材料,认真拓展思想品德鉴别工作。同时,主考院校还须对笔迹卡等信息进行细致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考生或被委托人需要仔细审核考生所有网上申请信息(包含电子照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湖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申请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若因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核实的信息有误,致使未能如期毕业或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出现错误,有关责任和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旦制作完成,就成为毕业生个人档案的要紧组成部分,后续发现有错漏之处将没办法修改,因此请考生填写有关信息时务必认真对待,确保内容严肃、真实、准确。毕业生自我鉴别应体现正确的思想认识,语句通顺,无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考生个人简历的填写需要规范,个人简历应更新至目前时间,最多填写六条历程,按时间顺序从近至远排列,确保时间线连贯无断层。若无工作历程,可填写“待业”或“自由职业”。若审核时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审核时会被驳回修改。
(五)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置。在毕业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考存活在笔迹不同的状况,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认定为“由别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作弊行为,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现将处置程序及有关事情说明如下:
1.违规告知程序。《考试违规处置告知书》将于7月3近日通过“考生服务平台”以电子送达方法发送至有关考生。告知书在平台公布即视为正式送达,请有关考生准时登录查收。
2.申诉程序。考生如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须于7月8近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以下地址现场提交笔迹复核申请。地址:湖北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2号楼204室(武汉武昌区友谊大道350号),联系电话:027-86616879。
3.处置决定程序。《考试违规处置决定书》将于7月17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并电子送达,平台公布即视为送达完成。考生须准时登录平台查收决定书。
4.复核申请程序。若考生对违规处置决定持有异议,可在决定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或逾期提出复核申请,则视为考生认同该处置决定。复核结果将在“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公布。
4、有关单位联系方法
(一)市县自学考试办联系方法
(二)主考院校和助学机构联系方法
请广大考生根据以上需知需要,认真筹备并按时完成毕业申请工作,确保顺利毕业。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湖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网上申请步骤图
2.湖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
3.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4.容易见到的图像错误种类及解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