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考生:
为做好高等教育自考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试点工作,依据福建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由“正保智学网”互联网助学平台建设并开通“福建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考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选定部分课程,面向福建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考生拓展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工作。
1、考试报名条件
但凡已获得福建高等教育自考准考证,考试报名福建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考面向社会开考及体制改革试点专业且已报名参加我省2025年04月高等教育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
2、考核细节
参加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学习的考生,在学习过程结束后,可获得所报课程的过程性评价成绩。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以30%的比率计入统考课程总成绩。即:
统考课程总成绩=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30%+统考笔试成绩×70%.
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包含以下内容:
1.网上课程学习评测作业占30%,由课件学习时长和要点训练组成,其中课件学习时长占10%,由助学平台自动记录考生学习时长,依据课件学习时长占课件需要时长的百分比计算该项得分;要点训练占20%,助学平台自动记录考生参与要点训练的作答状况,依据要点训练完成率计算该项得分。
2.网上阶段评测作业占30%,考生通过助学平台完成4-6次阶段作业,平台自动计算每次阶段评测的得分,然后依据各次阶段作业的得分计算该项成绩。
3.网上综合评测占4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借助平台完成综合评测。
举例说明:(以下出现的分数作为举例说明用)
考生甲选择参加了《合同法》的课程过程性评价学习,并选择在2025年04月考期将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在2025年04月考期课程过程性评价学习截止后,考生学习平台的各考核项得分如下:
该考生获得的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
=(85×10%+90×20%)+(91×30%)+(90×40%)= 89.8分;
如最后该考生《合同法》统考笔试成绩为58分,则该考生的课程总成绩=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30%+统考笔试成×70%
=89.8×30%+58×70%
=68分(四舍五入后)。
3、报名方法
1、个人考生报名:考生个人添加平台客服微信:18059353777(仅微信不可拨打)注册报名。
2、试点专业考生由所在助学点统一报名,由助学点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04月考期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报名表(附件1)大全至平台客服进行报名。
注:考试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报名通知及查阅福建师范大学25年04月考期可报课程表(附件2),依据可报课程表注明的可报课程及课程对应的报名要求进行报名。
4、怎么收费
依据福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自学考试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怎么收费为160元/科次。
5、报名日期
为保证广大考生有足够的学习时间,看重学习的过程,全方位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即考试报名日起开放报名端口。报名成功,所报课程就同步开放。考生即可按福建师范大学25年04月自学考试互联网助学平台学习手册(附件3)登入平台按步骤进行学习。
报名日期:2025年02月20日起至2025年03月13日18:00止。
6、综合评测时间
综合评测考核时间预计为4月上旬,以福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安排为准。综合评测考试知识点、机位的预约时间会提前于评测时间,请考生务必准时关注学习平台发布的公告,按规定时间到平台预约评测考试知识点、机位准时间,并按时到预约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
若综合评测为手机软件考核,则需按规定的综合评测方法及评测时间内参加并完成综合评测。
7、成绩有效期
依据福建教育考试院规定,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一年内两个考期有效,即报名当期及连续的下期;但若当期所报课程的统考总成绩已达及格或及格以上,则因该过程性评价成绩已经被合并备份,有效期自动终止,下一考期不可以再继续用。如2025年04月考期报名成功,过程性评价成绩有效期为2025年04月考期及2025年十月考期,若2025年04月考期所报科目对应的统考总成绩及格或及格以上,则该过程性评价成绩有效期自动终止,2025年十月考期不可以再用该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
注:依据《福建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福建高等教育自考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有关事情的公告》闽考院自(2024)20号文件精神,2024年十月考期有报上述文件涉及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笔试成绩未通过的考生,若需继续用24年十月考期科目成绩,则应在2025年04月考期用与24年十月考期一致的个人信息考试报名对应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方可有效。涉及到的科目本期结束后有效期自动作废。
8、重点提示
1.福建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仅向考试报名福建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考面向社会开考及体制改革试点专业且已报名参加我省2025年04月高等教育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不然产生的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不予退费。
2.考生应当正确地在福建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上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需要与福建考试院考试报名信息一致。个人信息填写出错产生的成绩没办法合并,责任由考生自负,不予退费。
3.考生考试报名过程性评价课程的准考证号码需要与考试报名相应统考课程用的准考证号码一致,过程性评价课程成绩方可有效,不然责任由考生自负。请有多个准考证号码的考生务必注意。
4.通过福建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所报的课程需要与福建考试院系统中的2025年04月考期所报统考科目相同。如出现不相同或未考试报名统考课程的状况,则辨别为考生自愿购买该课程进行学习,不予退费。
5.考生已通过福建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报名课程,请不要在其他院校、其他平台报名同样课程。如出现因课程已在其他院校、其他平台考试报名,致使福建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学习成绩无效的状况,辨别为考生自愿购买该课程进行学习,不予退费。
6.通过福建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报名成功即可开始进行学习。请考生提前计划,合理安排好各环节的学习,并充分做好筹备,务必按时到平台公布的指定考试知识点参加综合评测。
7.福建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综合评测考试知识点依据各地市考试报名科目数目及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来决定,平台尽最大可能便捷各地市考生参与评测。考生自愿报名即辨别为已了解所在城市或许会因人数及其他问题而没办法设置考试知识点,须自愿选择就近城市参加综合评测。
9、咨询热线:4008135555;微信客服:18059353777(仅添加微信不可拨打)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4月可报课程表(2.17更新版)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25年04月考期互联网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报名表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互联网助学评价平台学习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