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国教育在线成人高考频道从广东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广东关于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考消防工程等三个专业的公告》已经公布,具体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自考工作委员会,有关主考学校:
为了适应我省经济社会进步需要,依据《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广东自考推行细节》、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设置推行细节》《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高等教育自考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与全国高等教育自考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将水平管理与认证、水平管理工程两专业列入lt;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gt;的公告》有关规定,我省决定从2024年十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考消防工程等3个专业。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专业及主考学校
本次开考消防工程、水平管理工程、水平管理与认证3个专业,其中消防工程、水平管理工程专业为本科层次(种类为专升本),水平管理与认证为专科层次(种类为专科),各专业主考学校详见附件1,考试计划详见附件2。
2、报名考试报名
(一)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考。港澳和台湾同胞、国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考。
考生参加自考须在规定的报名考试报名时间内,根据需要通过网络完成报名考试报名有关手续。
(二)依据《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主考学校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考生按各主考学校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考试报名实践考核课程。考生考试报名该类课程时,可向有关主考学校咨询考试报名办法,各校咨询联系方法详见附件1。
3、考试安排及用教程
各专业初次开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及用教程详见附件3、4。水平管理工程、水平管理与认证专业有关课程的考试概要可在广东自考管理软件通知栏内(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载,消防工程专业有关课程考试概要可在用教程中查看。
4、专业停考
各专业开考后,省考委可依据我省经济社会需要变化及专业推行状况决定停考专业。专业停考后不再同意新生考试报名,并按规定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继续安排有关课程的考试,并为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办理毕业证书。停考过渡期结束后不再颁发该专业毕业证书。
5、其他
(一)各主考学校要严格根据我省自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步骤控制、严格审核把关,做好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符合相应学位授与条件的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与权的主考学校,根据学位授与有关规定,授与相应的学位。各有关主考学校应准时向社会公布本校学位授与规定及变化状况,并做好有关宣传讲解工作。
(三)依据全国家公务员考试办有关精神,参加我省自考的港澳台考生既可考试报名各专业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也可不考思政课,加考其他指定课程。
专科层次专业思政课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如不考思政课,则须加考课程《公文写作与处置》(课程代码:00341)、《宪法学》(课程代码:05679)。
本科层次专业思政课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如不考思政课,则须加考课程《现代管理学》(课程代码:00107)、《中国文化概论》(课程代码:00321)。
请各有关单位按需要认真做好开考专业的有关工作,确保开考专业工作平稳、顺利推行。
附件:
1.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
2.各专业考试计划
3.广东高等教育自考消防工程等3个专业2024年十月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4.广东高等教育自考消防工程等3个专业有关课程用教程表
广东自考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