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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25年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公告

   日期:2025-08-14     作者:智学网    浏览:586    
核心提示:摘要:吉林拓展2025年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个人申报提交时间:2025年1月1日0时起至2月7日24时止。关于拓展2025年吉林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公告吉人社函〔2024〕115号全省各有关单位、职称申报职员:  依据2025年全省...

摘要:吉林拓展2025年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个人申报提交时间:2025年1月1日0时起至2月7日24时止。

关于拓展2025年吉林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公告

吉人社函〔2024〕115号全省各有关单位、职称申报职员:  依据2025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现将全省2025年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申报需要  (一)本次申报职员资格年限、聘任年限、学历和营业额成就等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职员须满足国家和我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和自主评审企业需满足本单位拟定的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三)以考代评系列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评结合系列须获得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后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已参加2024年度职业资格考试,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公布成绩的职员,可参加信息化申报,需在答辩环节首要条件交考试合格证明,方可参加2025年职称评审)。  (四)申报职员须为截至2025年1月1日省内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在职的专业技术职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职员、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和退休职员不能申报职称。  (五)申报类别包含:正常职称(含基层卫生、初级认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2、三级职位评聘和考核,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机关分流,部队转业,民营企业高级营运管理人才,人才勉励政策(3.0版)职称待遇兑现,双贯通,县(乡)基层“3010”,基层硕博等。  (六)会计系列职员职称申报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推行,申报时间以省财政厅公告为准,不在本系统申报。  (七)援疆援藏支教、绿色通道、双职称、双定向、乡村振兴人才采取线下申报的方法进行,不在本系统申报。  (八)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已评未聘”(含以考代评已获得资格)职员由各单位按存量学会,不在本系统申报。  (九)申报专业技术二级职位评聘和人才勉励政策(3.0版)职称待遇兑现职员须上传本单位推荐报告,无推荐报告的不能申报。  (十)申报专业技术2、三级职位考核职员范围为2021年和2022年起聘在专业技术2、三级职位的第一轮考核职员,2017年和2018年起聘在专业技术2、三级职位的第二轮考核职员,2014年和2015年起聘在专业技术2、三级职位的第三轮考核职员,2011年和2012年起聘在专业技术2、三级职位的第四轮考核职员。其中2024年考核时因特殊状况未参加考核职员和考核基本合格职员也在本次考核范围内。
2025年退休职员不参加本次考核(对2025年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按政策申请延迟退休并经批准的职员参加2026年考核)。  2、申报方法  2025年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法进行。申报职员登录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操作手册见附件1)。  3、申报程序  (一)选择通道。
2025年共设置16条职称申报通道:  1.正常职称申报通道(事业单位职员申报通道,事业单位编外职员和民办高校职员在此通道申报)。  2.正常职称申报通道(企业职员申报通道)。  3.正常职称申报通道(自由职业者申报通道)。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职位评聘职员申报通道。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职位考核职员申报通道。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职位评聘职员申报通道(中小学教师三级职位评聘职员在此通道申报)。  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职位考核职员申报通道。  8.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通道。  9.中小学副高及以下教师申报通道。  10.机关分流职员申报通道。  11.部队转业职员申报通道。  12.民营企业高级营运管理人才申报通道。  13.人才勉励政策(3.0版)职称待遇兑现职员申报通道。  14.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进步贯通(双贯通)申报通道。  15.县(乡)基层“3010”职员申报通道。  16.基层硕博人才申报通道。  申报职员需根据需要选择对应的通道进行申报,且在同一年度内仅能选择一条通道进行申报(系统已限制多条通道申报)。申报职员在选择通道时务必审慎,以免因选择错误而没办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二)个人申报。申报职员按需要在网上填报有关材料,填报营业额材料应是申报人获得现资格以来的营业额成就,要有有关佐证材料,确保申报内容真实有效。填报完成后生成《吉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大全》和《吉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企业职员上传的“吉林近一年社保参保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为必填项。  事业单位职员和自由职业者不需上传“吉林近一年社保参保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  (三)单位审核。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成立3人以上审核小组,在纪检职员监督下,对本单位申报职员有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营业额材料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并负全责;从事艺术创作、文学创作、服饰设计专业等自由职业者申报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分别由省文联、省作协和省文旅厅负责。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后,严格根据时间节点逐级推送至省人社厅。  (四)评委会审核。省人社厅将根据系列、专业和授权评审层级分配至有关评委会办事机构,由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申报职员资格的审核。申报职员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2025年度职称评审的全过程。在申报评审的每个阶段,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职员,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依据具体状况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交费。审核通过职员依据系统提示进行交费,交费完成后可在“支付途径-卡包”中自行打印发票。未接到提示职员需与所属评委会联系后确定交费方法。  专业技术2、三级职位评聘和考核职员,援疆援藏支教职员,乡村振兴人才,初级认定职员不需交费。  申报绿色通道、“双职称”“双定向”职员,因采取线下申报方法,故其应缴职称评审费由相应的评委会负责线下收取。  (六)进度查看。参评职员应持续关注职称申报系统“进度概况”,以便参评职员准时学会审核、推送进度及所在职称评审委员会。  (七)组织评审。评委会办事机构根据评审权限组织评审。  (八)结果公示。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公布通过职员名单。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发文权限印发“公布文件”,并在各自网站进行发布,以便所有参评职员可以查看到评审结果。  (十)证书发放。各职称评审委员会上传评审通过职员信息后1—2个月内,评审通过职员可依据短信提示,登录吉林智慧人社在“我的证照”中自行打印《吉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十一)上报结果。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向省人社厅报告评审结果。  4、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提交时间:2025年1月1日0时起至2月7日24时止。  (二)单位和主管部门(含省直厅局)审核提交时间:2025年1月1日0时起至2月14日24时止。  (三)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提交时间:2025年1月1日0时起至3月7日24时止。  (四)市(州)人社部门审核提交时间:2025年1月1日0时起至3月31日24时止。  (五)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和各级单位(含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提交时间为2025年3月十日0时起至3月31日24时止。具体工作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拓展吉林2025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公告》为准。  (六)县(乡)基层“3010”职员申报审核时间为每月1—25日。  以上申报时间节点,各单位可结合职称申报审核时间需要,自行设定申报截止时间,以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资料审核和提交。申报系统关闭后,将不再同意任何形式的申报请求,逾期未申报者,将没办法参加2025年度的职称评审。  5、有关事宜  (一)高度看重。请各有关单位高度看重2025年职称申报工作,将有关政策、时间需要、申报方法等准时传达到所有申报职员,并严格实行职称评审管理有关规定,根据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职称申报、审核提交工作,申报、审核提交截止期限后一律不予受理,逾期未申报或未提交的视为舍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责任自负。  (二)单位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单位请先在法人账号下创建经办人账号,2025年1月1日起,单位审核业务需用经办人账号登录办理(原法人登录账号不再办理审核业务)。没有完成单位注册工作的尽快完成注册,准时创建经办人账号(图文步骤见附件2、3、4),防止因单位未注册或未用经办人账号影响其专业技术职员申报。请各单位依据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确认所属行政区划,因单位行政区划错误致使申报职员步骤错误导致的后果由单位自行承担。譬如:XXX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长春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区划选择“长春”;如XXX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长春绿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区划则应选择“绿园区”,以此类推。  (三)单位绑定。全省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均须绑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提交;全省企业单位均根据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选择行政区划进行绑定,由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审核提交。  此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1月1近日,所有有关单位需要完成绑定工作,已完成绑定的单位要仔细核对绑定行政区划,如绑定有误要准时更改;没有完成绑定的单位按上述绑定规则进行绑定。如因绑定错误致使评委会分配不当的,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怎么收费。根据吉林物价局、吉林财政厅《关于赞同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实行。  (五)政策咨询。为便捷各单位和申报职员准时便捷知道有关政策,专设职称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电话。请参评职员根据属地拨打相应业务咨询电话。具体如下:  吉林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431|80767550  软件技术服务电话:  0431|88693866  各级业务咨询电话:  省本级:0431|12333  长春:0431|89871372、88525085  吉林:0432|62507807  四平:0434|3266173  辽源:0437|3168926  通化:0435|3916905、3269180  白山:0439|3224056  白城:0436|3207170  松原:0438|6971025、6971055  延边州:0433|2879079  梅河口:0435|4303029  长白山管委会:0433|5710461  附件:  1.吉林职称信息化申报用户手册  2.吉林职称信息化单位审核操作手册  3.吉林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单位注册操作手册  4.事业单位职称申报绑定上级单位操作手册  (以上附件请登录吉林人社厅官方网站自行下载)  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2月3日附件:附件1.吉林职称信息化申报用户手册.pdf
附件2.吉林职称信息化审核单位操作手册.pdf
附件3.吉林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单位注册操作手册.pdf
附件4.事业单位职称申报绑定上级单位操作手册.pdf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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