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会考〔202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职称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职称考试管理机构:
依据2025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状况的统计剖析,经研究,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题满分为100分)。
2、各区域、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用法标准不能低于55分。各区域、各中央单位可依据当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职员的实质状况,参照上述标准,确定当地区、本部门参加2025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的用法标准,并通过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会计司)备案。
请各区域、各单位认真做好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及评审等有关工作。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内蒙古会计网备注:自治区考试后续事宜请关注考试管理机构在自治区财政厅官方网站、内蒙古会计网、“内蒙古会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