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布2025年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公告:
关于做好廊坊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全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时间安排
(一)申报数目核筹备案。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数目核筹备案工作于7月8 近日完成。
(二)申报推荐。核筹备案工作完成后开始进行,用人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于8月20近日完成,中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于十月13 近日完成。
(三)资格审核。依据申报推荐进度,组织拓展职称申报资格审核工作,高级职称于9月25 近日完成,中级职称于十月31近日完成。
(四)调查抽查。省人社厅职称管理部门会同省直主管部门于9月26日至十月15日对各市、省直部门单位、自主评审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和高级职称资格审核状况进行调查抽查。
(五)材料提交。
10 月20近日完成我市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
(六)中级职称评审和评审结果备案工作。
11 月30 近日完成我市中级职称评审、评审结果备案工作。
2、主要工作任务
(一)组织申报推荐。要根据《河北职称评审管理方法》、《河北职称评审监管推行方法》和有关政策文件需要,组织推行职称申报推荐。
1.申报职员范围。在我市(含中直驻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职员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技术职员;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在我市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员工)和离退休职员不能申报。
2.控制推荐数目。除评聘结合专业外,现有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越相应职位设置数120%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如有退休或调离的可采取退二进一的方法进行申报。因专业技术职员密集且申报职员营业额突出确需申报的,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级别职位设置数的130%以内,需向市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赞同后方可申报。
3.个人申报。申报职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根据网上申报系统填报需要,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前后一致、与上传附件和有关佐证材料一致,并扫描上传明确的有关电子版材料。专业技术工作历程和营业额成就版块要备注写明符合评审条件中对应的哪一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等进行申报。申报职员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 逐级申报推荐。用人单位要根据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对确定的推荐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并帮助做好本单位申报职员网上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人事代理机构对通过本机构进行申报的职员履行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职称申报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二)拓展资格审核。承担资格审核工作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封闭管理的方法,组织专门职员,依据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对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规定需要、填报单位名字规范、申报职员身份准确、申报专业前后一致、填报信息和上传附件内容相同、佐证材料完整有效。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需要的,要说明存在的问题并准时退回;对于材料需要补充健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等违规申报的职员,要根据有关规定准时作出处置。
(三)组织职称评审。要严格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有关需要,精心筹备,周密部署,认真负责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
1.调整评审专家库。依据工作需要,对职称评审专家库职员进行适合调整,在维持评审专家库职员总体稳定的首要条件下,重视遴选专业技术水平高、贴近科研生产一线、业内公认的专家进入专家库,确保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要从京津遴选高水平的行业专家和资深的一线专业技术职员进入职称评审专家库,各行业部门高级职称评委会要持续增加京津专家评委的占比。各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单位、中级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也要重视从京津遴选专家进入评委库,参加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职称评审工作京津冀协同的力度。
2. 进行复核分组。各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明确专人负责,选择适合场地对参评职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根据明细专业分组设置需要,对所有材料进行归类梳理大全,逐一比对核实,确保申报职员数目、评审专业、申报明细专业准确。
3. 拟定评审策略。科学适当的拟定评审工作策略,明确时间、地址、评委数目、参评职员状况、工作步骤等有关内容。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对评委会组成职员进行不少于1/3 的调整,已连续三年担任同一评委会的评委,要进行调整。
4.严格组织评审。评审工作要选择适合场地,实行封闭管理,根据召开预备会、组织评委培训、审阅材料、组织答辩、量化记分、民主评议、投票表决等步骤严密组织推行。要规范步骤,严格标准,革新评价方法办法,合理安排答辩内容,认真落实回避、巡查、公示、举报核查和违纪违规行为惩戒等规范,畅通咨询、投诉途径,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5.保证评审水平。严格根据申报评审条件进行评审,依据参评职员承担的工作任务,重视考核品德、专业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增加工作绩效、革新成就、解决实质问题能力等评价指标的网站权重。要坚持提升职称评审水平,从严控制职称评审通过比率。今年职称评审通过率原则上控制在90%左右,对于单独分组评审的基层专业技术职员、实行评聘结合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可适合提升通过率。
6.评审结果备案。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准时对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会议纪要,对评审通过职员名单进行5 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要准时关注回话,妥善处置。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评审结果纸质原件(加盖公章)和扫描电子版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有关政策手段
(一)准确把握退休年龄。评聘结合专业申报职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非评聘结合专业的申报职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 日。
(二)推行推荐数目核筹备案。高级职称申报推荐数目逐级报各市各主管部门审核、大全后(自主评审单位的推荐数目核筹备案表单列)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筹备案,中级职称根据管理权限进行备案。
(三)规范党校专业职称申报。党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参评职员,申报高中一年级级职称时统一参加党校专业职称评审。原来在党校从事有关教学科研工作,参照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获得职称,且现在仍在党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申报上一层级职称时,不需要转评,可直接申报。
(四)落实抗疫一线职员职称政策。落实《关于进一步做
好新冠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职员职称工作的公告》(冀人社字〔2020〕62 号)和《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惜医务职员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公告》(冀人社函〔2023〕11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质,积极推进有关政策落实,做到应享尽享早享,加强去存量的力度。支持鼓励抗疫一线医、药、护、技职员参加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实践技能考试。
(五)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正高级讲师推荐工作。今年,不再下达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和技工院校正高级讲师推荐指标数,由各单位根据设置的专业技术职位数,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统筹进行申报,不能突破统筹范围、突破职位设置数进行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要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各单位上报的推荐职员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教研及其他机构领导职务(包含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及其他机构正副职)的占比不能超越30%。
(六)严格按任教满25年乡村教师推荐指标申报。严格根据推荐指标进行申报,并依据任教满25 年乡村教师的总量状况、符合条件职员状况、具体分布状况、2026年马上退休职员状况推荐。推荐工作要坚持向营业额突出、任职时间较长、临近退休的教师倾斜,充分发挥“双定向”政策的正向勉励导向用途。
(七)准确填写委托评审方法。自主评审单位的主系列职称委托其他自主评审单位进行评审的,在填写评审方法时应填写自主评审。
(八)明确明细专业量化赋分标准和新设专业说明。评委会组建单位要依据承担的评审任务,结合实质状况组织专家修订健全评审系列(专业)下明细专业的量化赋分标准。新增明细专业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依据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对明细专业的适用范围、专业技术工作历程、营业额成就条件、破格条件等进行细化说明,在单位网站公开发布。今年,经济系列明细专业中的常识产权要完成量化评价标准的修订工作,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明细专业中新增的科技普及专业要做好有关说明的宣传讲解工作。
(九)拓展职称评审委员会水平评估。所有评委会组建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和承担任务的实质状况,围绕提高评审水平,加大评审管理,探索拓展评审委员会水平评估。行业评审委员会重点完善评估内容、标准。自主评审单位重点打造职称申报、资格审核、公示、推荐、评委会组建、量化赋分标准、评审工作组织推行等各环节的评估标准。
(十)加强监督指导力度。市、县人社(职称)部门、中省直驻廊部门单位、各自主评审单位要加强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工作全链条、全覆盖的检查指导力度。今年,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申报推荐、申报材料等进行抽查,各单位对抽查指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再进行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
4、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大组织领导。职称工作具备鲜明的政治属性,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加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备要紧意义。各单位要高度看重,切实加大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目的、完成时限,确保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目的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职责需要,压实主体责任。落实诚信承诺规范和“哪个审核、哪个签字、哪个负责”规范,加大重点人群、单位、环节的监管,完善和健全工作规范和评审规则。落实倒查追责机制,加大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违纪违规申报评审、学术造假行为,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提高服务水平。职称申报评审是人才公共服务的要紧组成部分,要寓管理于服务,增强职称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要加大员工的业务人员培训,积极帮助申报职员做好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工作,准时解决操作过程中遇见的各种问题。要畅通政策咨询途径,加强政策宣传解析力度,主动回话社会关切,一同打造好工作环境。
本公告未明确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各单位要依据本公告精神,结合实质,做好高级、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需要完成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任务。
廊坊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7月9日
附件1:河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汇编下册.pdf附件2:河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汇编上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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