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财政厅关于拓展海南2025—202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有关事情的公告
省直各预算部门,各有关单位及会计职员:
为规范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提升我省会计职员业务素质水平,依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公告》(财会〔2018〕10号)和《海南财政厅 中共海南委人才进步局关于印发〈海南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的公告》(琼财会〔2018〕1869号,以下简称《推行方法》),现将我省2025—202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以下简称“面授培训”)事情公告如下:
1、面授培训职员范围
(一)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我省工作的会计职员、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备海南户籍或在海南居住的待业职员、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备海南学籍的在校生、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以上职员统称为会计职员。
我省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账员(报账会计)是上述会计职员范围。
会计职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或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既从事会计工作又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根据从事会计工作年度和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年度孰早确定继续教育开始年度。
(二)在“海南会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完成海南会计职员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
2、面授培训机构及步骤
(一)2025—2027年度面授培训机构为海南会计掌握(具体联系方法见附件1)。请会计职员或会计职员所属单位联系海南会计掌握了解培训课程及日程安排。
(二)面授培训时长为30学时(每学时45分钟),每一个培训机构总时间需要达到22.5小时。参加面授培训的学员每半天需签到一次,并按需要参加培训及考核。
(三)面授培训考核通过后自动在平台进行学分登记,未能全程按需要参加培训和考核的不予学分登记。
3、面授培训师资
担任我省会计专业职员继续教育培训师资的,原则上应为已在省财政厅备案的《海南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培训师资状况表》中的职员,即符合在我省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完成我省会计职员信息采集,并拥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条件(专业水平能力突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或具备丰富会计实务经验的除外)。
4、面授培训学分准时间
(一)每年度完成面授培训的学员获得的总学分为90学分。
(二)培训时间:2025年度培训时间为本公告印发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度培训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7年度培训时间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5、有关说明
(一)依据《海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事情目录的公告》(琼府〔2013〕181号)需要,自2014年1月1日起,我省继续教育培训不再收取任何成本,会计职员参加省财政厅指定的面授培训或互联网培训不需要缴纳任何成本。
(二)会计职员选择面授培训的,应一次性学完90学分,不能拆分学习。
(三)会计职员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年度继续教育,逾期没有完成的,将来年度不再安排补学。
(四)培训机构举办的面授培训机构,如果是单位集中培训的,会计职员所属单位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央企驻琼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或者在省级注册登记部门注册登记的其他单位,由省财政厅审核开班和现场监管;其他单位集中培训的,由所属区域财政部门审核开班和现场监管。
附件:
1.海南2025—202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职员面授机
构联系方法
2.海南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系方法
海南财政厅
2025年7月1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