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了2025年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的公告,其中指出2025年度黑龙江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应在2025年12月31近日完成。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黑龙江财政厅关于拓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中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年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策略新举措,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策略,提高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履职能力,依据《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黑龙江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试行)》(黑财规审〔2019〕12号,以下简称《方法》)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黑龙江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继续教育对象
黑龙江行政地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员,或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职员),每年参加黑龙江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
2、继续教育管理
从2025年起,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属地推行的管理体制。
(一)省财政厅负责拟定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政策,监督指导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工作,遴选确定全省继续教育互联网培训机构,组织拓展教学水平和服务水平综合评估工作和全省高级(含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工作。在哈尔滨(不含所辖县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的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工作,由哈尔滨财政局组织推行。
(二)各市(地)、县(市)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拓展当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工作,审核确认当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信息登记、学分申请等,负责当地区继续教育教学水平和服务水平综合评估工作。
3、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内容包含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一)专业科目。根据财政部《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专业科目设置专业通识常识、专业核心常识和专业拓展常识三个类别,课程学习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级。我省2025年继续教育重点学习内容是:新发布和推行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规范、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财会监督、税收政策、诚信建设、实务案例等。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可依据工作职位、会计师层级等,选择相应层级的学习内容,鼓励拓展学习高层级课程。
1.初级课程学习内容适用于一线从事会计基础工作的职员,或具备初级会计师的职员。
2.中级课程学习内容适用于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的中层管理职员、会计主管职员,或具备中级会计师的职员。
3.高级课程学习内容适用于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的高层管理职员,或具备副高级、正高级会计师的职员。
(二)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含应常见学会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文化修养常识等。
4、继续教育形式
继续教育形式分为互联网教育和其他方法。会计职员参加继续教育前,应在“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 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完成注册和信息采集。
(一)互联网教育。全省继续教育互联网培训实行“统一学习平台、统一学习入口”。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登陆“黑龙江会计网”,点击进行入“互联网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完成身份校验后,自行选择一家互联网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当年不能更换培训机构。年度培训课程以互联网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继续教育学分由省财政厅统一上传至全国统一平台。
互联网继续教育怎么收费为35元/90学分/年,由互联网培训机构直接收取并提供开具发票服务。
(二)其他方法。使用《方法》第十条规定及2023年我省新增会计业务比赛、参加专业评审工作等形式的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登录全国统一平台,在“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模块中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办理学分登记,经属地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全国统一平台自动记录学分。
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应在培训前十日内提出继续教育申请,并将培训公告、课程安排、师资、参训人数等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组织推行。 用人单位组织跨地区的继续教育申请,应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组织推行。培训结束后十日内,由用人单位在全国统一平台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学分登记等事情。未按需要备案的,财政部门不予审核确认学分。
5、学分计算管理
黑龙江会计专业技术职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在国内当年有效,不能结转将来年度。
互联网教育和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按“1学时折算为3学分,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计算。其他方法的继续教育,根据《方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学分计量标准、2023年我省新增会计业务比赛、参加本专业课题评审工作等两种形式的学分计量标准计算。
6、继续教育时间及补学需要
(一)2025年度黑龙江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应在2025年12月31近日完成。
(二)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应通过全省互联网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补学2024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完成后由个人在全国统一平台办理学分登记。
7、工作需要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属地推行原则,组织拓展当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工作,准时宣传继续教育政策,做好政策咨询回话,指导监督各单位、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做好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切实保障会计职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二)加大协同责任。各单位应打造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与用、晋升相衔接的勉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状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职员考核评价、职位聘用等方面的要紧依据。用人单位组织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后30日内,应将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类型、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状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三)强化自主学习。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应每年按规定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准时学习会计有关法律法规和最新颁布的国家统一会计规范,更新常识结构,拓展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履职能力。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参加未经财政部门认同的继续教育培训,不可办理继续教育事情登记。
(四)深化结果应用。严格落实会计职员职称规范改革部署和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将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完成状况作为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审及先进会计工作者、高档会计人才选拔、高层次人才培养推荐的要紧依据。对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职员,不予受理其有关申报、推荐等事情,推进健全以继续教育为基础、勉励与约束并重的会计人才进步长效机制。
附件: 黑龙江会计专业技术职员2025年继续教育科目指南
黑龙江财政厅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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