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布了2025年度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拓展2025年度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
桂财会〔2025〕9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区直各单位,中央驻邕各单位,各有关企业,有关继续教育机构:
依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公告》(财会〔2018〕10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常识更新工程任务计划的公告》(桂人社函〔2025〕80号,以下简称《公告》)需要,为认真做好我区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工作,全方位提升会计职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与职业道德水平,经研究决定,拓展我区2025年度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继续教育对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地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单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员,或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广西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以下简称会计职员)。
2、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专业科目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推行,具体包含会计改革与进步、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法规、反电信诈骗等有关专业常识。
公需科目的相关需求根据《公告》的有关规定实行,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推行和讲解。
3、继续教育方法
会计职员可选择互联网继续教育学习、面授继续教育学习与其他抵免方法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
(一)互联网继续教育学习。选择参加互联网继续教育学习技巧,请访问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网址: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进行网上信息填写和报名,选择已公布的互联网继续教育机构进行在线学习、在线缴费,并完成互联网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及考试,填写有关培训调查反馈表,确保完成2025年度的互联网继续教育。
具体办理步骤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点击【会计管理】,查阅【咨询答疑】中的《2025年会计管理业务容易见到问题解答手册》。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选择参加面授继续教育学习技巧的会计职员,可参加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管理的面授培训机构。具体组织面授学习的单位应依据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在组织面授学习前认真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并严格管理教学,自觉同意监督。未经备案赞同的面授继续教育,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对其学分不予确认。
(三)其他抵免方法。会计职员可依据财会〔2018〕10号文件有关规定,选择其他抵免方法完本钱年度继续教育。可选择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有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本;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同的其他形式。
4、学分计量需要
参加上述其他学习技巧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有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天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别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个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别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个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本的,每本会计类书本折算为90学分;与别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本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个人折算为60学分。
5、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
(一)全区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统一部署、分级推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推行。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管理当地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工作,认真做好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应当保障会计职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对本单位会计职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类型、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状况进行记录,并在学习结束后准时或有关状况报送单位所在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
(三)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有关单位如有违反会计职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行为,财政部门将责令限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不确认其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结果。
6、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一)根据财会〔2018〕10号文件相关需求,会计职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获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能结转下年度。
(二)每个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高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高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等同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学时(1学分=1学时)。
(三)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员应当自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学分。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学分。
(四)2025年度会计职员继续教育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开始。依据《公告》相关需求,原则上会计职员应于2025年12月31近日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
7、继续教育信息连接事情
(一)广西会计管理软件与广西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软件已达成连接,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在广西会计管理软件登记并经审核确认的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状况,可以直接连接到广西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软件。
(二)自治区财政厅将于2026年3月31近日,通过广西会计管理软件,将已完成2025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登记并经审核确认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名单、完成学分状况等信息对接导入广西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软件,对于上述信息,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和所在单位不需第三录入广西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软件。
(三)依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已于2025年1月1日正式运行,面授继续教育及其他抵免方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办理登记,广西会计管理软件只保留互联网继续教育业务。因为广西会计管理软件与广西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软件连接事情已发生调整,自2025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有关事情的公告》(桂财会〔2022〕6号)不再实行。
8、其他事情
(一)全区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应当加大对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状况的监督与检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热情为本辖区范围内的会计职员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应严格审核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的师资、课时及培训经费等,加大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二)全区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应当加大对会计职员参加继续教育状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和高档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会计职员参加继续教育状况作为其申请评定上一级职称的要紧条件。
(三)单位应当打造本单位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与用、晋升相衔接的勉励机制,把会计职员参加继续教育状况纳入专业技术职员考核评价、职位聘任的要紧依据。当年没有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出色等次。
(四)获得正、副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职员,应加大继续教育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水平,在会计行业内发挥引领用途。
(五)《2025年会计管理业务容易见到问题解答手册》和我区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的联系方法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予以公布,请我区会计职员在办理会计管理业务时准时关注,仔细阅读,顺利完成各项业务的办理。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讲解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2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