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举办会计常识大赛的公告:
陕西财政厅关于举办陕西第四届会计常识大赛的公告
陕财办会〔2025〕13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省级各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中央驻陕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要紧论述,贯彻新修改《中国会计法》,普及财会法律法规常识,进一步提高财会职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做好第四届全国会计常识大赛(陕西)赛区参赛工作,依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会计常识大赛的公告》(财会〔2025〕11号)精神,大家决定举办陕西第四届会计常识大赛。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大赛目的
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全方位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突出政治引领、守正革新、诚实诚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持续推进会计法规的贯彻推行,以赛促学、以学促干,在全行业打造知法懂法守法的好环境,提高会计职员履职能力,推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队伍,为陕西经济社会优质进步贡献会计力量。
2、组织机构
(一)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陕西财政厅。
协办单位:陕西教育厅、陕西司法厅、陕西人社厅、陕西国资委、陕西总工会、陕西注册会计师协会、陕西会计掌握、陕西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
(二)组织委员会。
为加大组织领导,成立陕西第四届会计常识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陕西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委会主任,陕西财政厅分管负责同志任组委会副主任,陕西教育厅、陕西司法厅、陕西人社厅、陕西国资委、陕西总工会、陕西注册会计师协会、陕西会计掌握、陕西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协会有关负责同志为组委会成员。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财政厅会计处,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推行工作。
3、比赛内容和参赛职员
(一)比赛内容。
包含政治理论和财会常识。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常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门、会计改革进步经历等其他有关常识(参阅文件目录见附件1)。
(二)参赛职员。
参赛职员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会职员及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职员。具体包含:陕西辖区内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职员、注册会计师、财会教学职员、财会科研职员、财会专业学生与与财会工作有关的别的人员等。大赛组委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及员工、命题专家及直系亲属等应当回避。
4、比赛赛程
比赛分为互联网答卷、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赴京参赛六个阶段。
(一)互联网答卷。
互联网答卷面向全省会计从业职员。参赛职员须登录陕西会计网(http://kjw.shaanxi.gov.cn/kjw/)“陕西第四届会计常识大赛”专栏注册答卷。
(二)预赛。
预赛分省直赛区和各市(含杨凌示范区)赛区,省直赛区由省财政厅组织,各市赛区由各市(区)财政局组织。
1.省直赛区预赛报名。省直赛区参赛范围为省级各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中央驻陕企事业单位。报名方法为单位组队报名,不同意个人报名。
每一个单位依据所属会计职员规模,可组建1至3支代表队报名参赛,每支代表队由4名选手(3名正式选手、1名预备选手)组成;每一个参赛单位设领队1名、联络员1名。领队原则上由分管财会工作的单位领导、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机构负责人担任。
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所有成员需要是当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所属职员,不能从外借调。(具体报名方法准时间另行公告)
中央驻陕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等若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全国大赛选拔,也可同时报名参加我省大赛,但其参赛选手不能重复。
报名采取“网上申报+现场审核”方法,通过审核批准的单位,获得预赛资格。
2.省直赛区预赛方法。省直赛区预赛采取笔试方法,各代表队4名选手全部参赛。
4名选手笔试成绩合计为各代表队预赛成绩,预赛成绩排名前16的代表队进入复赛。同一系统、单位选派多支代表队参赛的,取最高成绩代表队参与排名。参赛单位入围复赛后,可从本单位预赛选手中重新组队。
3.各市赛区预赛。各市赛区自主组织拓展预赛选拔工作。依据预赛结果,组建1支代表队参加复赛,代表队组成参照省直赛区。不拥有自主命题条件的市(区),可选择参加省直赛区预赛。
预赛共产生27支代表队进入复赛,包含省直赛区的16支代表队和各市赛区的11支代表队。
(三)复赛。
复赛采取笔试方法,各代表队4名选手全部参赛。复赛成绩依据各代表队前3名选手合计得分进行排名,依据排名产生16支代表队(省直赛区代表队取前10名,市区代表队取前6名)进入半决赛。
(四)半决赛。
半决赛采取现场口试方法。参加半决赛的16支代表队分2个赛场进行,每一个赛场8支队伍。综合评定复赛笔试成绩和半决赛口试成绩,计算半决赛总成绩,确定参加决赛的8支代表队。
(五)决赛。
决赛采取现场口试方法。参加决赛的8支代表队进行最后角逐,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
(六)赴京参赛。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单位组建代表队,代表陕西参加第四届全国会计常识大赛。
5、时间安排
2025年5月,部署大赛各项工作,印发大赛公告。
2025年6月下旬—7月中旬,拓展会计常识大赛互联网答卷活动,组织省直赛区各单位预赛报名。
2025年7月中下旬,组织拓展省直赛区预赛。
2025年8月中上旬,组织拓展复赛、半决赛、决赛。
2025年8月底,确定并报送陕西代表队名单。
2025年十月,陕西代表队赴京参加全国大赛。
6、奖项设置与勉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1.团体奖。
参加决赛的代表队,根据成绩排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同时,对于进入半决赛但未进入决赛的队伍颁发优胜奖8名。
2.组织奖。
依据各市(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参赛状况,综合评定组织奖若干。
3.个人奖。
参加复赛的选手,根据个人笔试成绩排名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二)勉励政策。
互联网答卷期间,参赛职员每完成一组答卷,成绩在90分—100分的会计职员,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职员继续教育3学分;成绩在80分—89分的会计职员,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职员继续教育2学分。互联网答卷次数不限,获得学分可累计,累计学分低于30 学分,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
参加省直赛区预赛笔试(含选择参加省直赛区预赛的市区)的选手,各赛区得分排名前30%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职员继续教育90学分;各赛区得分排名30%(不含)—50%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职员继续教育60学分,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学分。
(三)其他。
大赛所获奖项可作为参加全省会计“双先”表彰、会计师评审、会计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高工程选拔的要紧参考。
以上团体和个人获奖者,省财政厅将印发文件予以通报。
7、工作需要
(一)加大组织领导。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组织要切实提升站位,充分认识本次大赛的要紧意义,将大赛作为贯彻推行新修改会计法、提高财会监督效能、加大财会队伍建设的要紧举措,认真做好报名、组织等工作,确保此次常识大赛赛出效果、赛出风采。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组织要通过大众媒体、互联网平台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动员有关职员积极参赛,打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参赛环境,切实提高普法质效,扩大赛事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严守大赛纪律。本次大赛不是评比表彰活动范围,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大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拓展任何营利活动。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节俭办赛”,严格落实财经纪律、预算管理等各项需要。
8、其他事情
(一)参赛者交通、食宿成本由工作单位承担。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当地区或本系统大赛工作的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二)请各市(区)、各有关部门于2025年6月16近日将大赛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2)报送至邮箱sxskjzsds@163.com。
(三)联系方法
省财政厅会计处,唐少斐029-68939220,石睿029-68939217。
附件:
1.陕西第四届会计常识大赛参阅文件目录
2.陕西第四届会计常识大赛工作联络人信息表
陕西财政厅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附件1陕西第四届会计常识大赛参阅文件目录.wps附件2陕西第四届会计常识大赛工作联络人信息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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