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有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所以高会考试合格当年的可以折算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的!
提醒:不同区域申请抵免方法可能有所不同,考生可具体咨询当地财政部门。比如: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职称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有关常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职员继续教育90学分。
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由会计职员自行登录“会计职员信息管理软件-继续教育”模块申请学分登记并提供有关材料(如:成绩合格单、职称证书等)提交给所在区财政局审核。
在天津考区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至少通过一科的,可抵免考试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考试年度;其学分由市财政部门直接进行确认登记,不需要个人申报。
依据《关于印发〈上海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的公告》【沪财会〔2018〕8号】规定:会计职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职称考试并通过一科考试的,由市财政局统一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登记。学分所属年度为考试年度。无需办理抵免手续。
以上为部分财政局的有关政策,其他区域的考生具体怎么样操作还需按所属区域财政局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