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大全省职称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优化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结构,充实入库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数目,提高职称评审工作水平,依据《湖南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方法》(湘人社规〔2025〕2号)等规定,拟对我省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进行统一调整,由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评审专家推荐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诚信缺失等不好的记录;
(二)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可以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范围具备要紧影响力,可以代表本范围的技术进步水平,拥有较强的评审能力;
(四)具备高级(含正高级)职称并受聘3年及以上(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对急切需要紧缺专业评审专家可依据实质
状况设置相应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统筹出时间完成评审等工作。入库评审专家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低于法定退休年龄(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按需要办理了延迟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专业水平非常高,评审工作急切需要紧缺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放宽3年(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我省职称评审工作,自觉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建单位的监督管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等不好的行为记录的;
3.曾被取消专家库专家资格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纳入紧急失信主体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评审专家推荐确认程序
(一)推荐。评审专家须由个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察并将有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填写《湖南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报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后,大全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分系列(专业)填写《湖南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报评委会组建单位。每名人选最多只能被推荐为3个系列(专业)的评审专家。被推荐到不同系列(专业)专家库的,《花名册》中应备注“同时推为××系列评审专家”。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可依据工作需要,主动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技奖和湖南科技奖获奖职员等高层次人才,与职称评审工作急切需要紧缺的专家入库。
(二)审核。评委会组建单位对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后,确定推荐入库人选。
(三)备案。评委会组建单坐落于7月15近日将推荐入库人选《花名册》(附专项报告及Excel电子文档)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筹备案。
3、有关需要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看重,切实把政治思想靠谱、理论功底深厚、技术水平高超、工作经验丰富,尤其是工作在一线、营业额突出、业内公认的职员推荐上来,要重视推荐出色年轻专业技术人才。
(二)批准入库的专家,可参与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依据年度评审工作需要,通过随机抽取方法参加评审工作,对申报职员在学术、技术水平和营业额、贡献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审中要遵守有关规定和保密需要,根据评审工作流程拓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专家库推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三)已核筹备案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按需要打造专家库。未按需要组建专家库的评委会,不能拓展职称评审工作。未经有关部门核筹备案的,评审结果无效。
(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看重高级职称专家库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标准和条件,严格履行审核责任,按期完成报送工作。初、中级职称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参照高级职称拓展,由各有关评委会组建单位按《湖南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方法》(湘人社规〔2025〕2号)实行。
联系人:涂云帆,联系方法:0731-84900075,zjc509@163.com
附件:1.湖南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
2.湖南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
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湖南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
附件:2.湖南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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