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5年审计师考试报名简章,详细情况如下:
关于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
依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审考办字〔2025〕1号)需要,现将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级别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科目 | 题型 | 答卷方法 | |
初、中级 | 9月27日 | 9:00-11:30 | 审计有关入门知识 | 客观题 | 闭卷笔答 |
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客观题 | |||
高级 | 9月27日 | 9:00-12:00 | 高级审计实务 | 主观题 |
2、考区设置及考场安排
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均在济南、青岛、枣庄、聊城设置考区。考试知识点考场由国家考务管理软件随机编排,具体安排状况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
初、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职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考哪几科,方可获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职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获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看。
依据《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流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应试职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应试职员可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考后服务”栏目办理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申请成绩复查。成绩复查结果将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考后服务”栏目反馈,应试职员可通过线上方法自行查询。
初、中级资格考试电子证书或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电子证书下载”栏目查看、下载。纸质证书或合格证明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爱山东APP办理邮寄。
4、报名要求
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5、报名及资格核查
(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职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交费。
报名日期:5月16日9∶00—5月27日16∶00;
交费时间:5月30日9∶00—6月6日16∶00。
初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职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最近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用照片审核处置工具进行处置,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职员不能更换照片。己注册的应试职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健全有关信息。
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不真实宣传。应试职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别人或机构填报本人考试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有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为加大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应试职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没办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准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有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需要上传有关验证/认证报告,同意现场核查,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三)报名期间,应试职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报名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考试报名信息与报名要求进行比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职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交费状况,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交费,视为舍弃报名。应试职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参加考试(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因为个人缘由显示错误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没办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应试职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职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没办法更改为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请慎重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报名期间资格核查截止时间统肯定于5月29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状况的应试职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根据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同意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交费:
(1)在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紧急、特别紧急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职员;
(2)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有关报名事情的应试职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职员。
上述应试职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职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考试报名中级、高级考试所需的有关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2.以下四种状况的应试职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根据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同意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交费:
(1)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职员;
(2)2008年9月以前获得学位的应试职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职员;
(4)其他身份证件种类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没办法在线核验的应试职员。
上述应试职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职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以下三种状况的应试职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网站提示上传有关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职员务必于5月29近日查看审核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交费:
(1)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考试报名中级考试的应试职员;
(2)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考试报名初级或中级考试免试一科的应试职员;
(3)考试报名高级考试的应试职员。
注意: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第一次注册报名中级考试的应试职员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没办法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职员,仍须按前款规定的条件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同意现场核查。
4.应试职员上传材料没办法分辨真假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需要应试职员到指定地址进行现场核查。
(五)各市要严格报名条件核查工作,可借助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职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职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试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打造和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全程同意社会监督。
应试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未根据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需要办理考试报名有关事情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置,已交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状况、提供不真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置,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考试结束后使用技术方法甄别为雷同答题的,成绩按无效处置。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网站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法:010-87901800)进行解答。
6、怎么收费
依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审考办字〔2025〕1号)和《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怎么收费有关问题的公告》(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个人每科62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费每个人每科70元。
7、打印准考证
应试职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7∶00。
8、考试概要
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5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概要,各级别考试概要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www.audit.gov.cn)“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附件: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情的说明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审计厅
2025年5月13日
附件
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情的说明
1、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有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职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拥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同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获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10年;
2.拥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5年;
3.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4年;
4.拥有双学士学位(包含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2年;
5.拥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1年;
6.拥有博士学位。
(三)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拥有大学专科学历,获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6年;
2.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获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5年;
3.拥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获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4年;
4.拥有博士学位,获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2年。
2、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职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信件息等。
3、持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报名考试
依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情的公告》(人社厅发〔2022〕25号)中“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在相应省(区、市)的单独划线区域有效”等规定,用审计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中一年级级审计职业资格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的有效地区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
4、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员报名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员持中国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有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区域或者海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员在中国大陆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5、其他职称、职业资格职员报名考试
获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获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获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获得中级会计、经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或工程师等有关专业中级职称,可以视同拥有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拥有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有关工作职位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6、免考条件和程序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职员根据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有关入门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
国内审计硕士专业学坐落于2011年设立,《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规定审计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1257(2011—2022年期间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025700),学位证书显示的授与学位为“审计硕士”。获得过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 培养单位 | 序号 | 培养单位 | 序号 | 单位 |
1 | 北京大学 | 29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57 | 湖南工商大学 |
2 | 中国人民大学 | 30 | 上海政法学院 | 58 | 中山大学 |
3 | 北京交通大学 | 31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59 | 暨南大学 |
4 | 北京工商大学 | 32 | 南京大学 | 60 | 广东财经大学 |
5 |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 33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61 | 广东金融学院 |
6 | 中央财经大学 | 34 | 南京财经大学 | 62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7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35 | 南京审计大学 | 63 | 广西财经学院 |
8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3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64 | 四川外国语大学 |
9 | 中国政法大学 | 37 | 浙江工商大学 | 65 | 西南政法大学 |
10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 38 | 浙江财经大学 | 66 | 重庆理工大学 |
11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 39 | 安徽财经大学 | 67 | 重庆工商大学 |
12 | 南开大学 | 40 | 厦门大学 | 68 | 陆军勤务学院 |
13 | 天津财经大学 | 41 |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 69 | 四川大学 |
14 | 河北大学 | 42 | 江西财经大学 | 70 | 四川师范大学 |
15 | 河北经贸大学 | 43 | 山东大学 | 71 | 西南财经大学 |
16 | 山西财经大学 | 44 | 中国海洋大学 | 72 | 贵州财经大学 |
17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45 | 山东财经大学 | 73 | 云南大学 |
18 | 辽宁大学 | 46 | 山东工商学院 | 74 | 云南师范大学 |
19 | 渤海大学 | 47 | 中原工学院 | 75 | 云南财经大学 |
20 | 东北财经大学 | 48 | 河南大学 | 76 | 西安理工大学 |
21 | 大连大学 | 49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77 | 西北政法大学 |
22 | 大连民族大学 | 50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78 | 西安财经大学 |
23 | 吉林大学 | 51 | 武汉大学 | 79 | 西京学院 |
24 | 吉林财经大学 | 52 | 华中科技大学 | 80 | 兰州财经大学 |
25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53 | 武汉纺织大学 | 81 | 石河子大学 |
26 | 上海交通大学 | 54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82 | 新疆财经大学 |
27 | 上海财经大学 | 55 | 湖北经济学院 | ||
28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56 | 湖南大学 |
备注:已撤销授权点的院校在获批期间存在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的,该毕业生拥有《审计有关入门知识》科目免考资格。
7、从事审计有关工作界定
在审计及有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职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职位工作且有有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有关工作。
8、工作年限计算
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有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