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社厅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拓展2025年度经济、档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与工程系列交通、管理、气象专业职称答辩评审工作的公告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部门),有关单位及申报人:
依据全省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吉林人社厅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经济、档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与工程系列交通、管理、气象专业职称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答辩职员范围答辩职员范围为:在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参评经济、档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与工程系列交通、管理、气象专业职称的职员(详见附件),申报初级职称职员不答辩。
2、答辩时间与地址 (一)答辩时间 2025年5月17日(星期六),上午答辩职员须于上午8时前报到,下午答辩职员须于中午12时前报到。(详见附件) (二)答辩地址 吉林科技革新平台管理中心答辩楼(长春前进大街1244号,力旺广场对面兴盛路门进入,右边答辩楼)。 鉴于答辩地址没停车点,请参加答辩的职员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答辩方法 答辩评审采取自述+问答的方法进行。参评职员自述(无需PPT)时间2分钟以内,专家问答时间2分钟左右,总时长在4分钟左右。 4、交费方法 评审采取在线缴费方法进行,参评职员要根据规定于5月16日17时前完成交费,在交费后方可参加答辩,不交费职员视为自动舍弃参评资格。根据吉林物价局和吉林财政厅《关于赞同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有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职员评审费200元、申报高级职称职员评审费300元,破格申报职员加收100元。 5、有关需要 (一)各单位要高度看重本次答辩评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公告到每名参评答辩职员,按时参加答辩。 (二)参加答辩职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格根据规定时间报到,答辩顺序将现场公布。凡参评职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答辩的,均视为自动舍弃答辩资格。 (三)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所有参评职员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要服从管理,注意维持安静,维护现场好秩序。到达评审现场后,要根据需要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答辩结束后,取回手机等通讯工具并有序离场。 (四)在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参评职员存在弄虚作假方法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对于情节紧急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评审拟通过职员名单将于5月17日晚22时前在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需要注意的地方:本次评审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职员需要到现场答辩,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对于援疆援藏等特殊状况没办法到现场答辩的参评职员,其所在单位可提出申请,大家将依据实质状况酌情处置。其他因任何缘由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职员,均视为自动舍弃。
附件:2025年5月17日答辩职员名单及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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