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2025年正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公布,以下为详细情况:
国管局正高级评委会关于拓展2025年度正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国管高评委〔2025〕1号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中央管理在京企业办公厅(室):
依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规定》(国管高评委〔2024〕2号)有关规定,定于最近启动正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评审范围和对象
正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审范围为国管局会计事务工作范围内的在职在岗会计职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会计职员,与离退休职员不能参加评审。
2、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包含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和资历、工作历程、工作营业额与成就、专业理论成就等,具体需要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规定》为准,可以登录中央会计网(www.ggj.gov.cn/kjw)查询。其中,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工作营业额与成就、专业理论成就应当为申报人获得高级会计职称职称将来获得,截止日期为申报期限最后一天。
3、申报程序
(一)在线申报。申报人应当于4月30日至5月30日登录中央会计网,进入职称评审系统的“正高级会计职称职称申报”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个人承诺书》,并确保上传的有关材料明确完整。不能填写或者上传涉密敏锐信息。通过线上初审后,申报人应当用A4纸双面打印3份《正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审申报表》,并按需要粘贴最近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在“个人申请”栏用蓝黑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签名。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对申报人状况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主要公共场合或者内部办公系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在申报表中填写公示状况。公示期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申报表。经公示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无问题的,申报职员所在单位方可予以推荐。
申报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工作单位和一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分别在对应栏签署建议和盖章。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申报材料的个人照片粘贴处(照片左下角)加盖骑缝章,并在申报表右边加盖骑缝章。如申报人工作单位为一级主管单位,申报表应当由申报人所在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核,并分别在对应栏签署建议和盖章。
(三)材料报送。单位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可以在线预约材料报送时间,并于6月3日至6月13日根据预约时间将材料装入档案袋后报送至中央会计业务接待室(北京海淀区北下关皂君庙4号院北楼东门一层;接待时间:8:30-11:30,14:00-17:30)。
为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无纸化办公,落实节俭节省需要,申报人只需要报送如下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1.申报表原件3份。申报表中3个公章、2个骑缝章齐全。
2.最近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照片应当与申报表所粘贴照片同底,背面写清名字,装入小塑料袋。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入牛皮纸材料袋,材料袋封面粘贴从系统中打印的“申报材料目录表”。
国管局正高级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评审。答辩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国管局正高级评委会
2025年4月28日
(联系电话:010-62136921 010-62130021)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