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经济师学员看过来!获得中、高级经济师证书可申请工作居住证,进而用于申请北京积分落户,不过建议尽可能在本市获得证书,并被本市所在企业聘任。
3、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进步方向及产业规划需要的本市行政地区内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区域)、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职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一)具备2年以上工作历程并获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范围、特殊行业的紧缺急切需要人才。
4、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地区内购买产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四)可申请办理驾照或临时驾照与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就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用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低于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