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公布,报名日期2025年6月19日10:00开始,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交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详细情况如下:
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有关事情的公告
沪会考〔2025〕1号
各区财政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依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情的公告》(会考〔2024〕3号)规定,现将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职称考试的职员,应拥有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规范等法律法规。
2.拥有好的职业道德,无紧急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拥有相应的会计专业常识和业务技能。
4.登录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完成信息采集,且所在会计管理部门为上海。
(二)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职员,除拥有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1、
1.拥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拥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拥有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拥有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公告所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公告所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借助空闲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工作年限为获得规定学历前后依法合规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中的有关信息(包含历年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考试报名职员会计工作年限的要紧依据。外籍职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历程,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五)在本市合法工作或居留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职员,拥有本公告规定报名要求的,可在本市报名并在本市参加考试。
(六)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职员,考试报名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在规定时间通过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
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职员,不需要第三申请。
2、考试考哪几科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含《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
3、考试概要
会计职称考试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2025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大纲。
2025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大纲由财政部另行公布。考试报名职员报名时可自愿订购。
4、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6日至7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30 经济法 | |
17:45-20:00 财务管理 |
1.中级会计资格上海考区考试于2025年9月6日至7日进行。《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
2.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日期
考试报名及交费统一通过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
上海考区考试报名自2025年6月19日10:00开始,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交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5年9月1日10:00至9月3日24:00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下载并准考证打印。未下载准考证打印的,没办法参加考试。
(四)成绩公布时间
2025年十月31日,在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和“上海财政局”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5、考试报名成本
经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考试报名中级会计资格的职员每个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科目40元。报名费、考务费均通过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一次性在线支付。
考试报名职员交费成功后,交费期间可在全国会计职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中开具并下载打印“上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报名结束后,票据打印功能同时关闭,请准时打印票据。
6、证书领取
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职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另行公告。
7、其他事情
(一)为加大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职员应认真对照报名要求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考试报名条件等以不正当方法获得考试资格的,与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上海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用管理方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状况记入上海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置,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责任自负。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会计职称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使用技术方法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题的甄别和断定。对认定为雷同答题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置,涉及违纪作弊的按有关规定追加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咨询电话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单位 |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
上海财政局 | 63770882 63188029 | 工作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30 |
浦东新区财政局 | 58998133 | |
黄浦区财政局 | 63736693 | |
静安区财政局 | 62992839 | |
徐汇区财政局 | 64718058 | |
长宁区财政局 | 62370326 | |
普陀区财政局 | 52657470 | |
虹口区财政局 | 25015258 | |
杨浦区财政局 | 65037010 | |
宝山区财政局 | 66785175 | |
闵行区财政局 | 24251113 | |
嘉定区财政局 | 69985104 | |
金山区财政局 | 37907537 | |
松江区财政局 | 37612456 37612458 | |
青浦区财政局 | 59734849 59729004 | |
奉贤区财政局 | 33611053 | |
崇明区财政局 | 69613741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