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税务师非全日制学历的工作经验计算问题,主要需关注学历的获得时间和工作经验的连续性。
学历获得时间:
非全日制学历,如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其学历的获得时间一般不是以入学时间为准,而是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工作经验的起算时间:
税务师报考条件的工作经验一般是从考生获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在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有关工作满1年开始计算。
对于非全日制学历的考生,假如其在获得学历前已经开始从事经济、法律有关工作,那样这部分工作经验在符合有关规定的首要条件下,是可以计入总工作经验的。但,具体起算时间应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为基准,往前推算符合规定的工作年限。
工作经验的连续性:
税务师报考条件的工作经验需如果连续的,或者至少在报名时可以提供连续工作的证明。
对于非全日制学历的考生,假如在学习期间有中断工作的状况,那样中断期间的工作经验一般不可以计入总工作经验。
特殊状况处置:
假如考生在获得非全日制学历前有多年工作经验,但在学习期间或毕业后有中断工作的状况,那样需要具体评估这类中断是不是影响工作经验的连续性。
在某些状况下,考生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工作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以证明其工作经验的连续性和真实性。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