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名字: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考核年份:2023年第一批、2023年第二批、2023年第三批、2022年第一批、2022年第二批
常考试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学习提示:本要点是第六章内容,考试容易见到思路为,考查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受托人的义务。学习时,要对比学会受托人、受益人的权利义务。
【要点内容】
1.受益人的身份及需要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成为受益人;
(2)受益人可以是一人或数人;
(3)委托人、受托人、第三人均可成为受益人。
【提示】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托人不能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一同受托人
(1)一同受托人应当一同处置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规定对某些具体事务由受托人分别处置的,从其规定。
(2)分歧解决。按信托文件规定处置→由委托人、受益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决定。
(3)一同受托人处置信托事务对第三人所负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典题目】
【判断题】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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