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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中级《经济法》这类考试知识点非常重要——物权变动

   日期:2025-03-11     作者:智学网    浏览:758    
核心提示:要点名字:物权变动★★★考核年份:2024年第三批、2024年第二批、2023年第一批、2023年第二批、2023年第三批、2022年第一批、2022年第二批、2022年延考常考试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简答卷学习提示:本要点是第四章内容,...

要点名字:物权变动★★★

考核年份:2024年第三批、2024年第二批、2023年第一批、2023年第二批、2023年第三批、2022年第一批、2022年第二批、2022年延考

常考试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简答卷

学习提示:本要点是第四章内容,考试容易见到思路为,选择题中给出小案例,判断动产所有权何时转移;考查不同情形不动产转移时间;简答卷中依据题目条件剖析物权转移时间。学习时,主要学会动产出货的不相同种类型,不动产物权转移时间。

【要点内容】

1.观念出货

(1)浅易出货。

动产物权设立和出售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2)指示出货。

动产物权设立和出售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出货义务的人可通过出售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出货。

(3)占有改定。

动产物权出售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叫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2.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1)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致使物权设立、变更、出售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2)因继承获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子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收获时发生效力。

【经典题目】

【单选题】赵某将它所有些一辆自行车借给钱某,借用期间双方于2023年1月十日达成出售协议,约定钱某以1 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并于1月25近日支付价款。1月11日,钱某将该自行车以1 100元的价格出售给孙某,双方约定钱某以借用人身份继续用至2月25日再交还孙某。1月13日,钱某向赵某支付价款。下列关于该自行车权属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孙某于2023年1月11日获得自行车所有权

B.钱某于2023年1月25日获得自行车所有权

C.钱某于2023年1月13日获得自行车所有权

D.孙某于2023年2月25日获得自行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选项A、D,动产物权出售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叫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钱某将自行车卖给孙某又继续借用,是占有改定,在借用约定生效时(1月11日)视为出货,所有权转移;选项B、C,动产物权设立和出售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赵某将自行车先借后卖给钱某,是浅易出货,在法律行为生效时(即交易合同生效时——2023年1月十日),视为出货,所有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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