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材料退档和领取资格证书的公告公布,以下为详细情况:
关于2023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材料退档和领取资格证书的公告
2023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就所有参评者申报材料的退档及领取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中央在闽、省直在榕单位的参评职员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福州鼓楼区中山路5号福建财政厅会计处(11楼1105室)领取退档材料。由别人代领材料的,代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参评职员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未领取的材料将予以销毁。
2、地市参评职员到原申报地财政部门领取退档材料,领取日期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3、评审通过的中央在闽、省直在榕职员交一张2寸彩照到各自委托评审函的出具部门,由其持《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确认张倩倩等495位同志高级会计职称职务任职资格的公告》(闽人社批复﹝2024﹞477号),于2024年11月26日起统一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二楼领取证书(地址:福州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省体育中心东门对面,省地矿局所处路口—思儿亭路进100米,服务窗口咨询电话:83568375)。
4、地市评审通过职员的资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福建会计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