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述职答辩公告公布,以下为详细情况:
天津2024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述职答辩公告
1、述职答辩对象
述职答辩对象是指申报2024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评委会已接收材料的职员,未按时参加述职答辩将取消评审资格。
2、时间和地址
日期:2024年11月24日、30日、12月1日
时间:《答辩公告单》上注明的签到时间
地址:中共天津财政局党组党校 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地铁一号线勤俭道站)
3、携带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纸质打印的《答辩公告单》
4、述职答辩问题准时限(超时将会被叫停)
1.本人介绍(6分钟以内)。
(1)个人基本状况介绍。
(2)获得中级资格后的主要营业额介绍。
2.回答专家提问(6分钟以内)。
回答专家关于营业额和论文(业务工作报告)有关问题的提问。
5、有关需要
1.参评职员可登录“天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管理软件”(网址: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查询答辩消息,下载《答辩公告单》并点击“我已阅读”,评委会将以系统中申报人已读状况作为接收依据。
2.参评职员本人用QQ搜索群号674053374,并按提示填写与职称评审系统一致的真实名字、联系方法等信息申请入群,待管理员审核通过(信息不符将没办法通过群审核),进群后须将个人昵称修改为“个人名字+单位”。进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2:00前。
3.述职答辩时不能翻阅任何资料。
4.答辩时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5.迟到10分钟,取消述职答辩资格。
6、述职答辩的结果运用
述职答辩是我市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的要紧环节,述职答辩的结果将作为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的要紧参考。
咨询电话:23292273
2024年11月1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