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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2024年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工作公告

   日期:2024-10-29     作者:智学网    浏览:441    
核心提示:☛四川2024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公告四川成都2024年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工作公告公布,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以下为详细情况:成都财政局关于拓展2024年度成都会计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公告各市级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依据国家、...

☛四川2024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公告

四川成都2024年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工作公告公布,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以下为详细情况:


成都财政局关于拓展2024年度成都会计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公告

各市级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省、市职称评审工作相关需求,现将2024年度成都会计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资格名字:高级会计职称,副高级)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报事情

(一)申报审核成绩用标准

2021、2022、2023、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获得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二)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获得会计师职称,从事与会计师职责有关工作的在职在岗职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员、离退休职员除外),符合申报条件规定,通过与其打造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可在我市申报2024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申报人近期6个月须在成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现参保单位应与推荐单位一致,不含2024年11月)。

(三)申报条件

根据《四川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实行。

(四)申报方法

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职员及所在单位请登录“四川职称评审信息管理软件”(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以下简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可在评审系统首页下载。

(五)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11月1日9:00至11月20日12:00。

2.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时间:11月4日9:00至11月22日12:00。

3.申报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1月25日12:00。

4.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1月28日12:00。

(六)申报步骤

网上申报工作根据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推荐、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

1.用户注册

请各有关单位和职员在职称申报系统中根据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区(市)县人社部门、区(市)县主管部门(单位)、申报单位、申报人需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职称评审信息管理软件注册的用户,不需要重复注册。各级主管部门(单位)注册,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主管部门(单位)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我市的市外国有企业注册,报登记注册所在区域(市)县人社部门审核。个人或单位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没办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2.个人申报

请申报职员在规定时间登陆评审系统,按需要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后,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1)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员,由本每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由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报送至成都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高会评委会”)。

(2)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员,由本每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由区(市)县主管部门(单位)、区(市)县人社部门逐级审核后报送至市高会评委会。

(3)在蓉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员,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根据属地化原则由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至市高会评委会。

(4)总部在市外或控股股东在市外,注册地在我市的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员,经其所在企业总部赞同,根据属地化原则由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至市高会评委会。

(5)劳务派遣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员申报职称评审,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为在成都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职员签订2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报人材料均须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由劳务派遣公司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至成都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审委员会。

(6)在我市就业的国(境)外专业技术职员可按《成都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推行方法》(成人社职称〔2021〕85号)参加职称评审。

(7)中央驻川在蓉单位和自主拓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拥有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职员如需委托评审高级职称的,由推荐单位根据需要征得省级有关部门赞同后申报。

3.单位初审、公示及推荐

申报职员所在单位对申报职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履职历程、工作营业额成就、专业理论成就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应在申报起止时间内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申报单位与实质工作单位不同的,需在申报单位和实质工作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并出具公示结果),公示状况需以图片方法留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内容包含:公示起止时间、公示内容、公示方法及公示结果)并加盖公章,与公示状况图片一并上传评审系统后逐级报送。

4.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及推荐

区(市)县主管部门(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委托评审主管单位在评审系统中对所属单位报送的申报职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包含申报程序、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建议等有关内容。对不符合申报程序、申报条件与未根据需要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需要其补充健全后受理,符合需要的按程序推荐至市高会评委会。

5.申报材料复审

市高会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材料予以退回或补充健全后再受理。

6.评审表签章及报送

(1)签章。经复审通过的申报人,在评审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须从评审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逐级完成推荐审察建议填写、签字、盖章等手续后,将2份评审表报送至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成都财政局服务窗口。

(2)评审表报送时间。报送时间为12月2日9:00至12月6日17:00。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7.交费

依据《四川进步和改革委员会四川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评审费标准为320元/人。申报职员报送评审表时现场领取《缴款公告书》并完成交费。

申报职员完成上述步骤后视为报送成功。

8.示例

网上申报审核步骤示例参见附件1,具体以评审系统需要为准。

(七)申报材料需要(详见附件2)。

2、评审事情

(一)评审组织

成都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审组织机构为市高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成都财政局会计处。

(二)评审程序

成都高级会计职称评审采取书面评审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形式。

1.专家集中审阅

报送成功的申报职员材料将被随机分配到若干专家组中进行审阅,每名申报人将由一名主审专家、两至四名辅审专家进行审阅并作出初步评价。

2.现场答辩

报送成功的申报职员需参加成都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集中面试答辩,答辩结果作为审议评审的要紧依据之一。答辩时间、地址、需要另行公告,请申报人维持手机畅通。答辩主要内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革新学习力、工作历程、营业额成就与论文、著作等。

答辩前需查验申报人会计师职称证书(或可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聘满时间的聘书)和身份证原件。因各种缘由未能按时按规定参加面试答辩的,不另行安排答辩,本次职称评审不进入表决环节,本次评审不予通过。

3.评审表决会议

完成答辩的职员由评审专家进行同行评议,评审通过与否由参与评审表决会议的专家使用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表决。评审表决会议结束将来,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职员,不重新进行评审。

4.公示

评审结束后,在四川职称评审信息管理软件对评审通过职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资格确认及批复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并批复评审通过职员任职资格。

6.电子证书发放

评审通过职员,自行在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人社”APP用户端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3、其他事情

(一)申报职员及审核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审核及评审表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职员专业理论水平材料有效时间认定,截止到2024年十月31日;资格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三)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受理职称申报的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根据职称申报规定和条件认真核实有关状况。

(四)资格审察贯穿职称申报评审全过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规范。申报职员应付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每个环节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能晋升高中一年级级专业技术职称,将状况记入失信职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根据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单位),情节紧急的限制网上申报资格。对帮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4、监督举报

各级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单位)要加大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严防廉政风险。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成都财政局服务窗口(申报业务及步骤咨询)电话:86265511;86917652;86917662;86267699

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61882603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19113903952

附件1、网上申报步骤示例

附件2、申报材料需要

附件3、成都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联系方法表

(附件请登录“成都财政局”下载查询)

成都财政局

2024年十月2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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