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24中级会计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公告如下:
关于2024年度济南会计职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公告
省直各部门、单位、驻济省属各企业,中央驻济企业,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适应经济社会进步需要,促进会计职员常识更新,提升会计职员业务素质,依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公告》(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公告》(财会〔2022〕35号)、《山东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会计职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公告》(鲁财会〔2024〕11号),结合我市实质状况,现将全市会计职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1、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辖区内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员,或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以下简称“会计职员”)。参加2024年度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的会计职员应已完成会计职员信息采集。
2、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2024年度济南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发布之日起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设置专业通识常识、专业核心常识和专业拓展常识三个类别。专业通识常识包含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进步三个科目;专业核心常识包含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专业拓展常识包含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有关法规、其他财会热门五个科目。主要内容有: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建设、会计法律法规规范、新年代国内会计改革与进步、新中国会计进步沿革、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规范、非营利组织及基金类会计规范、农村会计规范、管理会计理论与应用、内部控制理论与应用、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税收法律法规规范与实务应用、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可持续信息披露研究动态、审计入门知识、金融入门知识、财政金融法律法规、公司治理法律法规、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财税体制改革热门问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互联网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继续教育。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2024年度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互联网培训及面授培训,每学时折算3学分。会计职员均需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其中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职员还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要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学习网址:http://221.214.69.254:9090/。
会计职员参加继续教育状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职称考试、职称评审、高档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人才选拔、培养、表彰的必要条件。
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职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公告、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于开班前5个工作近日向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拓展培训。会计职员涉及单一行政地区的,向该行政地区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会计职员跨行政地区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为确保培训水平,财政部门将不按期对备案单位的继续教育面授拓展状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检查。未提前备案组织的面授培训,不予确认学分。
视同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公告》(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实行。
(三)继续教育登记
1.参加全国、省高档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掌握培训机构,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职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31近日。
2.参加互联网培训的会计职员,继续教育记录由所属区县财政部门进行统一登记。登记应于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会计职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本、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职员在会计职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所属区县财政部门在系统内进行审核登记。
(四)继续教育记录查看方法
登录会计职员信息采集入口—会计职员信息查看入口即可查询本人继续教育学历史记录。
4、互联网继续教育学习步骤
会计职员登录济南财政局官方网站(http://jncz.jinan.gov.cn),首页“会计服务”-“继续教育”-登录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根据需要选择信息采集所属区县进行学习。
济南财政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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