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4年高会评审集中报送参评材料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至30日。什么人可以申报湖南2024年高会评审?
2021年达到全国合格线(60分)且未参加2021年度评审,2022年-2024年达到全国合格线(60分),2024年达到我省合格线(57分)的职员均可申报本次评审。
(一)申报职员
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职员(含已达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退手续仍在职在岗的专技职员)可申报参评会计高级职称。
在职在岗,指申报职员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职且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且近1年内在单位财务会计职位上从事过财务会计工作(在岗)。
(二)特殊人才申报条件
通过考试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后,在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中连续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根据职称评审有关需要和程序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审。
入选全国高档会计人才(或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获得毕业证书,可不受学历资历、专业理论常识、工作营业额成就限制,直接参加正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审。
入选我省财会金融人才项目(或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获得毕业证书,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根据职称评审有关需要和程序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审。
(三)年度考核等需要
申报人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议,可在量化评审环节赋予评价网站权重进行量化加减分,也可作为“一票否决”的评议内容。
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察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手段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遭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实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实行工作的推行方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有关规定。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