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经济法作为其中一个要紧科目,总是因其要点多、杂、细、枯燥而给考生带来记忆上的困扰。网校为大伙带来了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的必会考试知识点,备考先学这类吧!
中级会计《经济法》必会考试知识点——物权变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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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知识点讲义】物权变动的方法
【例题1·单选题】下列物权获得方法中,是继受获得的是( )。
A.乙获得其从海中垂钓所得石斑鱼的所有权
B.丁基于添附而获得添附物的所有权
C.甲因建造而获得自建房子所有权
D.丙自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处受让土地经营权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原始获得,是指权利人不依靠别人既有些权利和意志,而获得物权。比如,基于添附而获得添附物的所有权,因先占而获得无主物的所有权,基于建造而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等。继受获得,是指基于别人既有些权利而获得物权。比如,基于合同而设定用益物权或者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