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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4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公告

   日期:2024-05-14     作者:智学网    浏览:612    
核心提示:江苏2024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公告,2024年江西高会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00至6月24日17:00,逾期不补报。

江苏2024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公告,2024年江西高会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00至6月24日17:00,逾期不补报。

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

苏财会〔2024〕33号

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苏人社发〔2024〕21号)精神和需要,并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赞同,现将我省2024年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报政策

(一)2024年我省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根据《江苏会计职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实行。

(二)申报职员根据《江苏职称评审管理方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有关规定进行申报。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军队的会计职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江苏职称办核准赞同后受理申报。

(三)南京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由南京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江苏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受理南京所辖单位职员的申报评审。

(四)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和获得考试合格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营业额成就、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五)申报职员继续教育条件根据《江苏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苏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苏财规〔2018〕22号)实行,继续教育状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要紧条件。

(六)依据苏价费函〔2002〕62号规定,我省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怎么收费为300元/人。

(七)申报职员通过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职称的,经调查核实确认的,将撤销其职称,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职员进行处置。

2、申报时间及步骤

(一)申报时间

2024年我省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00至6月24日17:00,逾期不补报。

(二)申报步骤

1.信息采集。登录江苏财政厅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从“服务入口”选择“会计职员管理”,进入后按提示进行信息采集。

2.网上申报。

(1)登录江苏财政厅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从“服务入口”选择“高级职称评审”,进入后阅读操作手册及容易见到问题解答。

(2)登录系统后,按需要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有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审核。省属单位申报职员为线上审核,申报职员网上提交材料2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线缴费。各地申报职员依据所在地财政局需要,办理审核事宜。

4.在线缴费。申报人通过审核后,登录申报系统进行交费。交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需要票据凭证的,可依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

交费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00至6月28日24:00,逾期未交费的,视同舍弃申报。

3、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江苏会计职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需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二)各设区市(不含南京)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于7月12近日,将经当地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江苏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状况大全》(详见附件3)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因评审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申报人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后,评审通过职员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四)评审通过职员经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末页(申报表一式3份,将签章后的末页粘贴在申报表末页空白处,连同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法,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送达。

(五)本次评审拟于8月份进行。所需填报的表格,请登录江苏财政厅网站(http:// 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进入“下载专区”下载。

(六)申报职员如需政策咨询,请联系申报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可登录江苏财政厅网站“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查看各地联系电话)。省属单位申报职员咨询电话:025-83633202、025-83633209。

附件

1:申报材料目录及需要.doc

附件2:江苏申报高级会计职称任职资格职员状况介绍表

附件3:江苏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状况大全


附件1

申报材料目录及需要

1、申报人须提交的材料及需要

(一)需要在网上提供的材料(扫描后完整上传):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免冠蓝底彩色2寸证件相片(像素358*441,大于15KB小于100KB)。

3.《江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员状况介绍表》(用A3纸打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5.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6.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将来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申报人)。

7.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8.单位公示的申报职员基本状况表。

9.公示无异议的单位证明。

10.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信息。事业单位职员须上传事业单位职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别的人员如实填写。

11.近半年的社保交费证明。劳务派遣职员,需提供用工单位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及用人单位依法获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公司总部在江苏的外地分公司申报职员,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

12.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基本状况介绍(包含组织构造、职员人数、资产规模、收入支出状况和本部门职员会计师构成等),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认证,有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认证或证明。

13.获得会计师职称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营业额总结报告,由申报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等部门审核、签署建议并盖章。

14.获得会计师职称以来的获奖状况,与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营业额成就的有关材料及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就与推广状况及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等部门一同审核后签字并盖章。

15.获得会计师职称以来写作的具备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译作。对提交的论文论著等材料,将进行学术相似性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要紧参考依据。所提交的论文如能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检索到的,需要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申报系统论文栏目的指定地方。所提交的论文没办法检索到的,应将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看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传,并上传论文文字内容的WORD文件,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视同论文的策略、报告等也一并在相应栏内填列上传。

16.手机号码和有效期两年以上的通讯地址。

(二)其他需要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1.以上提交的各项参评材料申报人均须严格根据“网上申报系统”设定的地方和操作需要将原件扫描成PDF文件上传(上传前须确保签章等信息完整),不能缩小、颠倒或缺损,以免影响网上评审。

2.申报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由本单位人事(职称)部门核实,由核实人签名并盖章,注明核实的日期。申报人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营业额成就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或县(含县)以上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须由主管单位财务等部门或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如财政、国资、证监等部门)核实签章。

3.申报人不按需要提供申报材料的可不予受理。

2、各地财政部门须报送的材料

本年度《江苏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状况大全》(财政、职称管理部门盖章)。

江苏财政厅

2024年5月1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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