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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4年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公告

   日期:2024-05-09     作者:智学网    浏览:396    
核心提示: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拓展 2024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 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公告浙人社函〔2024〕48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依据《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高级 ...

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拓展 2024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 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公告

浙人社函〔2024〕4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依据《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高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浙人社函〔2024〕33 号)需要,现就 2024 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情 公告如下:

1、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根据《浙江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试行)》(浙人社发〔2021〕51 号)、《浙江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 号)、《浙江经济系列常识产权专业正高级常识产权师、高级常识产权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 行)》(浙知〔2023〕13 号)规定实行。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营业额等有关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

继续教育需要根据《浙江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 学时登记细节(试行)》(浙人社发〔2016〕64 号)实行,正高级 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 2021 年以来继续教育学时状况,高级经 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 2019 年以来继续教育学时状况。高级经济 师决策类申报对象可结合自己工作实质,选择参加一期当年度“企 业家能力提高高级研修班”。高级经济师实务、研究类申报对象需 获得国家高级经济师实务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高级经济师决 策类申报对象不需要参加实务考试。申报对象写作的专项调查报告、 经济剖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需要。

从事常识产权实务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职员,不再参加自 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需参加经济系列职称考试或评审,其中 2021 年底前获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的,可按规定申报经 济系列高中一年级级职称,不需要转评。

2、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对象登录浙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 简称职称平台,网址 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有关材料(严禁上传涉 密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登录职称平台,负责对 申报对象营业额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状况录入职称平台。

(三)审核推荐。正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 门登录职称平台审察后,由所在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推荐至省正 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省直单位申报对象由省级主管部门审察 后,提交省人才市场,由省人才市场审核推荐至省正高级经济师 评审委员会。

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平台审核 后,由相应经济中评委组织评审推荐至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 不设经济中评委的省直单位申报对象和部属单位委托评审职员材 料提交省人才市场,由省人才市场组建经济中评委评审推荐至省 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请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账号由省人力社保厅统 一分配。已注册的个人、单位、主管部门用原账号。

3、其他事情

(一)有关材料下载。正高级经济师有关政策文件、申报材 料清单到职称平台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4 年度正高级经济师 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评审标准或其他有关附件中查看下载; 高级经济师有关政策文件、申报材料清单到职称平台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4 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评审标 准或其他有关附件中查看下载。

(二)申报推荐时间。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8 月 15 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 8 月 28 日,各市 和省人才市场推荐正高级经济师、各经济中评委推荐高级经济师 截止时间为 10 月 9 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寄送。正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各市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寄 送至省人才市场;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表》,由各经济中评委统一寄送至省人才市场。

(四)审核推荐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 根据评价标准和规定程序,组织拓展审核、推荐和评审,严肃评 审纪律,加大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申报推荐水平。事 业单位申报对象根据评聘结合的需要申报推荐。

(五)专家应聘答辩。推荐至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评审 的申报对象,需参加专家应聘答辩,主要考察经济专业理论常识 及营运管理工作能力。应聘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要紧依据之一, 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4、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省人才市场,0571-88395066、88399933;省人力 社保厅专技处,0571-87056713。

邮寄地址:杭州古翠路 50 号省人才市场。

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 4 月 28 日

附件: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拓展2024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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