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至5月,纳税人需要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什么纳税人需要办理、纳税人怎么样办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要素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质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依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什么纳税人需要办理?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 包含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不是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推行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实行跨区域经营大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
经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由集团母公司在汇算清缴期内,统一办理汇缴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办理时间怎么样规定?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质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申报时需填报什么资料?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财务报表;
备案事情有关资料;
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状况、分支机构征税方法、分支机构的预交税状况:
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含纳税调整的项目、缘由、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提示:
纳税人使用电子方法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根据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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