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4年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公告公布,请仔细阅读,准时完成继续教育。
广东财政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广东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有关事情的公告
ntent="true">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ntent="true">依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公告》(财会〔2018〕10号)、《广东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建议》(粤人社规〔2018〕11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公告》(财会〔2022〕3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广东会计专业技术职员(以下简称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ntent="true">1、学分需要
ntent="true">会计职员2024年度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需科目学习相关需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4年度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ntent="true">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职员,如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ntent="true">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ntent="true">会计职员2024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识常识、专业核心常识和专业拓展常识三个类别。
ntent="true">(一)专业通识常识。必学课,包含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进步三个科目,专业通识常识学分不能少于20学分。
ntent="true">(二)专业核心常识。包含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等八个科目。
ntent="true">(三)专业拓展常识。包含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有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门等内容。
ntent="true">重点学习内容分为初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详见附件1)。会计职员可依据自己工作岗位和会计师层级选择相应层级的学习内容,也可以参考自己工作学习需要,拓展学习其他层级的学习内容。
ntent="true">3、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ntent="true">会计职员根据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需要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拟定当地区会计职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职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达成数据对接,准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当地区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的顺利拓展。
ntent="true">深圳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财政局另行规定。
ntent="true">4、省属单位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ntent="true">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职员在“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会计职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有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拓展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法详见附件2)。会计职员拓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ntent="true">(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由财政部门免费提供,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职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职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会计职员需完成有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ntent="true">(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使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法完成(重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法等详见附件1-2)。有关事情说明如下:
ntent="true">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职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职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ntent="true">2.通过面授方法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拓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职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法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有关事情只需要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不需要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ntent="true">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法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有关材料。需由会计职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情,会计职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职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情进行申请。有关材料只需要在线提交电子版,不需要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ntent="true">5、需要注意的地方
ntent="true">会计职员在继续教育学习中要坚持诚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准时办理学分登记。用人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鼓励和支持单位会计职员完成信息采集、参加继续教育,并将参加继续状况作为会计职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参考依据。各地市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区会计管理工作实质,准时公布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的方法、时间和需要,加大继续教育政策解析,准时审核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申请。
ntent="true">附件:(请登录“广东财政厅”下载查询)
ntent="true">1.2024年度广东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
2.2024年省属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法
ntent="true">广东财政厅
ntent="true">2024年4月2日
ntent="true">(联系人及电话:郭钊,020-83170087)
ntent="true">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