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低于薪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革新是引领进步的第一动力,是推进优质进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策略支撑。为使社会各界愈加全方位了解科技革新税费打折政策、愈加便捷查看知道政策,愈加准确适用享受政策,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撰写了《国内支持科技革新主要税费打折政策引导》。今天带你知道: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率由2.5%提升至8%↓
【政策种类】普惠性政策
【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
【打折内容】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低于薪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越部分,准予在将来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享受主体】所有企业
【申报方法】
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有关行次即可享受打折。
【办理材料】自行辨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18〕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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