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4年度中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公告如下: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有关厅局,各继续教育基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年代人才工作的要紧思想,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政府《吉林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吉林人民政府令第267号)的需要,满足专业技术职员更好地适应社会进步需要、达成个人职业进步和自我价值达成的需要。现就做好2024年我省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公告如下:1、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职员范围
吉林所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职员。
2、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学时
(一)学习内容
1.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包含专业技术职员应当常见学会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入门知识方面内容的学习。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包含专业技术职员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应当学会的新理论、新常识、新技术、新办法等专业常识。
(二)完成学时
参加和同意继续教育学习是每一个专业技术职员的义务,也是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政策对专业技术职员提出的需要,更是我省专业技术职员参加职称评定的要紧依据。专业技术职员应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3、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节点
全省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自2024年1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请各单位组织好所属专业技术职员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4、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一)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为提供更深入、更专业、更系统的学习内容,国家和我省依托各级继续教育基地拓展有关专业的高级研修班。专业技术职员可依据自己所从事专业选择相应专业的高级研修班进行学习,研修班学习成就可兑换相应的学时,并发放电子证书。
(二)吉林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此平台是我省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远程(互联网)学习平台。专业技术职员可通过平台选择相应专业课程学习,学习完成或考核合格(部分公需科目学习完成需进行答卷后获得学时)后自动生成电子证书,学时自动导入职称申报管理软件,计入个人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并作为职称评定的要紧依据。
(三)行业主管部门学习平台。专业技术职员也可通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学习平台进行学习,根据行业需要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5、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组织学习技巧
(一)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
以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开班公告为准。
(二)吉林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吉林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放时间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逾期不予补学,学时不达标的专业技术职员不可以生成电子证书。
1.访问方法
专业技术职员可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登录,也可直接进基础知识户网址:http://139.215.200.154:9990/, 登录后自主从7家机构(北京创联教育投资公司、北京中盛佳源教育科技公司、北京网梯科技进步公司、山东大众云学教育科技公司、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农业科学院、吉林高邦科技公司)中选择学习机构。
2.登记注册
专业技术职员通过访问网址进行注册登录。其中,已经注册“吉林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不需要第三注册。(用户手册见附件)
(三)行业主管部门学习平台
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6、有关需要
(一)加大组织领导。继续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策略和抓好我省“一主六双”优质进步的要紧举措,是提高专业技术职员能力素质的要紧方法。各区域、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拓展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程度和必要性,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看重、加大领导,认真组织好当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省人社厅对全省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各地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职能用途,充分调动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工作积极性,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组织推行。用人单位要承担起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工作的主体责任,充分保障专业技术职员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和学习时间。
(三)拓宽学习途径。为便捷全省专业技术职员通过继续教育远程(互联网)学习提高自己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职员可自行选择学习平台。各级人社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从关心维护广大专业技术职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尊重专业技术职员自主选择平台学习的权利,不能以任何形式强制专业技术职员在指定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学习平台进行学习的专业技术职员申报职称时,需在职称申报系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栏中上传继续教育学习佐证材料(譬如,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合格证书等),经评委会审核合格后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不可以提供佐证材料的,需由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管理部门)出具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和学习内容证明(加盖公章)。
附件:吉林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手册.docx
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2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