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3年高会评审公告,详细情况如下:
关于拓展2023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财政局、管委会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依据《福建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福建会计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福建高级会计职称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闽会职办〔2024〕1号)需要,现将我市评审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材料报送时间和地址
受理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泉州财政局会计科(丰泽区东海府西路交通科研楼C栋624室)。
2、材料报送程序和需要
(一)申报职员应于2024年2月23日至3月7日(全天24小时)注册登录福建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系统填写申报内容(2024年3月8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已注册成功的职员,在系统停止注册后至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前可修改申报信息。
(二)申报条件和报送材料根据《福建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福建会计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福建高级会计职称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闽会职办〔2024〕1号)有关规定。(见附件)
(三)县(市、区)单位申报职员报送程序:
1.将所有材料(含证书原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2.送县(市、区)财政局、人社局职改办审核;
3.由县(市、区)财政局出具介绍信、人社局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后送市财政局、人社局职改办审核;
4.各县(市、区)职改办应加大对参评职员申报条件审核,确保评审范围、对象符合规定。
(四)市直单位申报职员报送程序:
1.将所有材料(含证书原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2.由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有主管部门的提供);
3.送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核。
3、其他事情
(一)评审通过名单公示、资格证书领取、材料退档等有关公告及《福建财政厅 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深化会计职员职称规范改革推行策略的公告》(闽财规〔2022〕21号)和《福建财政厅 福建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高级会计职称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方法(试行)的公告》(闽财会〔2004〕30号)等有关文件可在“福建财政厅政务公开网(http://czt.fujian.gov.cn/)——专题专栏——会计管理——继续教育、考试及评审”中查看。
(二)咨询电话
泉州财政局会计科0595-28066562
泉州人社局审批科0595-22132240
附件:关于2023年度福建高级会计职称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闽会职办〔2024〕1号)
泉州会计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会计师改革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