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步税费打折政策引导(2.0)》,梳理网站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健全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步的50项税费打折政策,帮助纳税人交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准时享受政策红利。
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打折内容
2027年12月31近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获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含城关镇)行政管理地区内的住户,还包含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当地而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坐落于乡镇(不包含城关镇)行政管理地区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当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不是保留承包耕地均不是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能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断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借款人是不是是农户为准。
2.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贷款;没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3.金融机构应将有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能免征增值税。
享受方法
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推行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23年第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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