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考试  考试动态  2020  其他  报名  准考证  复习指导  资产评估师  查分  中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税法一》每天一练:委托加工消费税计税规则(2024.01.03)

   日期:2024-01-03     作者:智学网    浏览:326    
核心提示:又到了学习的时间啦!备考税务师,第一要有计划,然后再找他们法。网校提供的税务师《税法一》每天一练助你培养天天的做题习惯,记得来训练!单选题关于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交税款的消费税处置说法错误的是( )。

又到了学习的时间啦!备考税务师,第一要有计划,然后再找他们法。网校提供的税务师《税法一》每天一练助你培养天天的做题习惯,记得来训练!

单选题

关于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交税款的消费税处置说法错误的是( )。

A、假如受托方没按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应按规定对受托方处以应代收代交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B、对于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交税款的,不可以因此免除委托方补交税款的责任

C、假如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委托方按销售额计税补征税款

D、假如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税款

查询答案分析【答案】A
【分析】选项A,假如受托方没按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应按规定对受托方处以应代收代交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点评】委托加工消费税计税规则

1.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的,委托方须在收回后向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2.受托方不是个人的,应在向委托方交货年代收代缴消费税。

3.代收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相同种类价格计算;无相同种类价的按组价计算代收消费税。

4.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交税款的,应处以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消费税仍由委托方补交。

5.委托方补缴税款时,如收回消费品已经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未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的,按组价计税。

6.收回的已代缴消费税的消费品,直接供应的不再计征消费税。

【提示1】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供应的,需根据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提示2】是不是加价供应,应注意配比原则,将价格与销售部分对应的计税依据比较后得出结论。

7.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部分情形有抵税规则。

点击进入“每天一练——免费在线测试”

税务师:每天一练《税法二》(01.03)

税务师:每天一练《财务与会计》(01.03)

税务师:每天一练《涉税服务有关法律》(01.03)

税务师:每天一练《涉税服务实务》(01.03)

税务师每天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收拾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要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分析,建议你做完题之后再去查询答案。每天一练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依据大伙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伙理解。祝大伙考试顺利!

 
 
更多>会计职称相关文章
考试报名
推荐图文
推荐会计职称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学知猫-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会计职称,中小学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