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内蒙古财政厅发布“选拔培养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公告”,本期共选拔培养5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5人左右、资产评估师15人左右。报名日期为2023年11月9日—11月23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拔培养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公告
内财会〔2023〕139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大新年代注册会计师人才工作的指导建议》和《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高工程推行策略》有关精神,深入推进新年代全区人才工作优质进步,塑造一支数目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用途突出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人才队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拓展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选拔对象、人数及申报条件
(一)选拔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二)选拔人数
本期共选拔培养5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5人左右、资产评估师15人左右。
(三)申报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拥有好的职业道德、常识结构、剖析革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素质;
2.中国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累计执业5年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十月31日),身体健康;
5.近期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处置处罚、行业惩戒,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导致不利后果或不好的影响的,不能参加选拔。
2、选拔程序
(一)申报材料。申报者按需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执业机构赞同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情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确定笔试名单后,公告考生本人。
有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参与重大项目、发表文章著作、获得奖励及表彰证明、社会任职及活动、参与行业专业活动等。其中,发表的文章著作,请提供当期刊物封面和作者名字页的复印件,著作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
(二)笔试。申报者审核通过后,参加集中笔试。考试范围包含会计准则规范、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及法律法规等。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专家对试题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应聘名单,并公告考生本人。
(三)结构化应聘。聘请在社会上具备肯定影响力和公信度的业内专家、有关部门领导进行应聘和综合量化评分。
(四)确定入选名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据资料审核、笔试、应聘三项成绩合计,择优录取50人,并公告考生本人。
3、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日期:2023年11月9日—11月23日。
(二)笔试时间: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三)应聘时间:拟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4、经费保障
(一)培养成本。学员培养成本由自治区财政厅专项经费列支。
(二)食宿及交通费。学员在选拔及培养期间的交通及食宿费由学员或所在单位自理,据实结算。
5、申报需要
(一)须提交材料
1.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连同“填写说明”中需提供的支持文件一并扫描为PDF格式电子文档;
2.将以上电子文档以执业机构+申请人名字重命名,发送至hhkk963@126.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明“(执业机构+申请人名字)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申请材料。”
3.申请人通过笔试后,请筹备以上材料原件现场复核。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考培部联系人:张丹丹、周扬,联系电话:0471-4192596、4192597。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培养策略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申请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