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学分!但各地需要有所不同,在天津考区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级会计师考试),并至少通过一科的,可抵免考试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考试年度,其学分由市财政部门直接进行确认登记,不需要个人申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非天津考区),需要会计专业技术职员提交申请,上传证明资料,由对应的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即可。详细情况如下:
天津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法
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应通过“天津会计网”首页左边“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管理”栏目办理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申请登记等事情。会计专业技术职员选择不同方法参加继续教育,分别采取对应的学分计量标准,并由相应的主体为其完成学分申请登记,具体如下:
1、市财政部门直接办理的学分登记
通过以下方法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其学分由市财政部门直接进行确认登记,不需要个人申报:
(一)在天津考区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至少通过一科的,可抵免考试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考试年度;
(二)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高档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考试年度;
(三)市财政局组织或其认同的会计业务类比赛,成绩合格或遭到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比赛年度;
(四)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档会计人才培训(包含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高工程、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及常识更新计划培训等),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培训年度;
(五)作为评委参加本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高档会计人才选拔等评审工作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工作参与年度;
(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等专题培训且通过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培训年度。
2、培训单位申请办理的学分登记
报名参加经市财政局登记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培训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每学时(45分钟)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培训年度。培训完成后,由培训单位统一为会计专业技术职员提交学分申请,由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不需要个人申报。
继续教育机构名单可通过“天津会计网”首页左边“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管理”栏目查看。
3、个人申请的学分登记
通过以下方法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员,需要会计专业技术职员通过“天津会计网”首页左边“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管理”-“个人申报入口”提交申请,上传证明资料,由“天津会计网”-“会计诚信平台”-“诚信信息查看”中“目前所在行政区划”所对应的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非天津考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职称考试、资产评估师考试、税务师考试,并至少通过一科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考试年度;
(二)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的会计高档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录取年度;
(三)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的高档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集训,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培训年度;
(四)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并认同的会计类专业会议,天天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会议结束时间所在年度;
(五)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或其认同的会计业务类比赛,成绩合格或遭到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比赛年度;
(六)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非全日制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获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成绩单的,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七)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已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别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个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课题结题年度;
(八)独立在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别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个人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论文发表年度;
(九)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本的,每本会计类书本折算为90学分;与别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本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个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第一版首次印刷年度;
(十)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行业协会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的,每学时(45分钟)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有关行业协会培训年度;
(十一)根据市人社局公需科目学习需要完成公需科目培训学时的,每学时折算为公需科目1学分(学满累计最多3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天津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网培训平台”学习记录登记年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有关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