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3年(正高)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工作公告,陕西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十月十日。
陕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财政厅关于拓展2023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陕人社函〔2023〕408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我省2023年高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3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报范围
在我省行政区划内所有种类单位中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含财会管理岗位),符合申报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职员。其中中央驻陕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由主管单位委托陕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评审。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职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员工不参加评审。近2年内在本省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不满12个月的员工不参加评审。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职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根据1:1申报。当年可以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用。
2、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规范等法律法规。
2、拥有好的职业道德,无紧急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拥有相应的会计专业常识和业务技能。
4、根据需要完成近5年(2018年至2022年)的继续教育。
5、近5年(2018年至2022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没有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二)申报正高级会计职称职称的职员,除拥有基本条件外,还应拥有下列条件:
1、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获得高级会计职称职称后,从事与会计有关工作满5年。
2、专业技术理论条件
(1)精通会计专业理论,具备系统、扎实的实践功底,学会会计专业国内外前沿进步动态,与本职工作相联系,在会计及有关范围有深入研究,能借助研究成就解决会计及有关专业工作中要紧或重要的问题。
(2)通晓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学会现代会计管理办法,能为本部门或当地区经济社会进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3、专业技术工作历程条件
获得高级会计职称职称后,任现职期间(2018-2022年)应拥有下列专业技术工作历程条件之1、
(1)连续担任大中型企业(或编制200人以上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与财务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或合作伙伴2年以上。
(2)连续担任大中型企业(或编制200人以上事业单位)会计财务实务工作要紧岗位主管,或大中型企业分支机构会计财务实务工作负责人,或担任要紧会计与财务专业服务项目负责人3年以上。
(3)累计担任大中型企业(或编制200人以上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与财务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或合作伙伴,或会计财务实务工作要紧岗位主管,或大中型企业分支机构会计财务实务工作负责人,或担任要紧会计与财务专业服务项目负责人5年以上。
(4)在通常单位从事会计财务实务工作20年以上,且担任会计及有关机构负责人10年以上。
4、专业技术营业额成就条件
获得高级会计职称职称后,应拥有下列条件中的三项(县以下基层申报职员和具备援藏、援疆1年以上工作历程的应拥有下列条件中的2项):
(1)在主持和参与营运管理决策、经济结构调整、规范体系建设、全方位风险管控、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效率效益、会计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获得显著成绩,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同。
(2)主持(组织实行或拟定策略)大中型企业投筹资、上市、改制、并购、重组、清算等重大实务工作,或服务商业模式革新、推进管理模式变革、推进管理技术升级等要紧方面贡献突出,获得显著效果。
(3)主持完成2项以上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1项以上省部级重点会计专业课题研究,通过结项验收并完成成就转化,在全国或全省行业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获得显著成效,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同。或指导、组织团队承担2项以上市级重点会计专业课题研究,获得显著成就。
(4)承办3项以上重大审计、咨询项目,执业水平较高,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同,或对本专业技术范围有重大革新、要紧贡献,获得行业公认的显著营业额。
(5)在具备CN和ISSN刊号的国内经济类学术期刊上,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专业论文3篇(不含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公告、用稿清样等),其中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或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CSSCI来源期刊目录》网站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不少于1篇。
(6)独著或合著(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专业著作(专著或译著)或教程1部(专著或译著应在20万字以上,合著本人应写作10万字以上)。
(7)获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入选财政部会计准则、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或入选陕西高档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经考核合格毕业。
(三)申报高级会计职称职称的职员,除拥有基本条件外,还应拥有下列条件:
1、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1、
(1)拥有博士学位,获得中级有关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会计有关工作满2年。
(2)拥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获得中级有关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会计有关工作满5年。
(3)拥有大学专科学历,获得中级有关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会计有关工作满10年。
先获得中级有关专业职称后获得规定学位、学历者,获得规定学位、学历前后的会计师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通过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省级)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的会计职员,可申报参加2023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
2、专业技术营业额成就条件
获得中级有关专业职称后,任现职期间(2018年至2022年)应拥有下列条件3项以上(县以下基层申报职员和具备援藏、援疆1年以上工作历程的应拥有下列条件中的2项):
(1)推进单位规范建设,负责或执笔拟定、修订的本单位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管理规范,经批准推行后成效明显。
(2)参与单位技术改造、投筹资、上市改制、并购重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会计标准变革等重大实务工作,提出专项工作策略,或服务商业模式革新、推进管理模式变革、推进管理技术升级等方面发挥要紧用途,提出推行落地策略,获得显著效果。
(3)立足本职工作,承担单位内部培训,传播讲授会计管理理论、财经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规范,培养会计人才队伍。围绕单位预算管理、增收节支、本钱控制,管理会计工具应用、提升绩效等方面,服务进步,推进变革,参与管理,作为第一撰稿人,写作2篇以上专题调查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单位采纳推行后成效明显。
(4)在拓展内部审计,健全内部控制规范过程中,通过审计结果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提出要紧的建设性建议,被单位采纳推行后成效明显。
(5)主持或承担设市(区)以上单位批准的财务、会计方面的科研课题,有革新或独特理解,其成就已通过鉴别,对实质工作有指导意义。
(6)提供会计服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大中型企业(或编制200人以上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管理咨询等项目3个以上。
(7)在具备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经济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2篇(独著,每篇2000字以上,不含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或在公开出版的具备书刊号ISBN的会计类专著(教程)或译著中,本人写作部分专著、译著在3万字以上。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需要依据人社部相关需求,本次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需要,由用人单位依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重大工作事故,导致恶劣影响的。
3、遭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紧急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能重新申报。
3、破格条件
获得高级会计职称职称15年,并拥有正高级会计职称条件专业技术营业额成就条件4项以上,不受学历、资历限制,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会计职称职称。
获得中级有关专业职称10年,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并拥有高级会计职称专业技术营业额成就条件4项以上,不受学历、资历限制,可破格申报高级会计职称职称。
4、申报程序准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
各市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转发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公告,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准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有关事情。
(二)个人申报
通过网络访问“陕西会计网”(kjw.shaanxi.gov.cn),点击“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申报系统”,按网页提示及需要填写申报材料,其中包含申报职员信息、任职年度考核、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简历、现任职期间主要工作营业额成就、论文论著或者教程及获奖状况等。
正高级会计职称专业技术营业额成就,申报职员按网报系统的6个项目需要,填写每一个项目内容及营业额成就说明,并上传每一个项目的支撑材料、注明每一个支撑材料的名字。(请对支撑材料中的本人名字和本单位名字等敏锐信息进行处置)。
高级会计职称会计理论与营业额成就,申报职员按网报系统的5个项目需要,填写每一个项目内容及营业额成就说明,并上传每一个项目的支撑材料、注明每一个支撑材料的名字。(请对支撑材料中的本人名字和本单位名字等敏锐信息进行处置)。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十月十日。
(三)单位审核公示申报职员依据需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上报单位负责对申报职员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职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条件、会计岗位工作工龄及职务、营业额成就条件等状况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申报职员填报材料远程审核通过后,省级部门(单位)携带申报职员的申报材料统一到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各市级财政部门携带申报职员的申报材料到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复审后报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省级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陕西会计网申报系统显示现场审核通过的申报职员,应在审核结束2日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申报职员将没办法获得评审资格,责任自负。
5、报送材料需要
(一)评审表格类
1、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2份,最后一页“评审审批建议”不打印,由省财政厅统一打印。
2、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A3纸打印1份,上报单位盖章。
3、网报系统填写的专业技术营业额成就概要表(正高级6小项、高级5小项),A4纸双面打印1份单位盖章,本人签名。正高级须提供纸质版材料,高级不须提供纸质版材料。
4、系统中的个人证件照(办理电子证书用)为蓝色背景最近免冠照,照片大小不小于1M,支持JPG、JPEG格式。
(二)评审材料类
1、中央驻陕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向陕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1份,用人单位向陕西财政厅出具申报职员推荐函1份(格式参考网报系统示例)。
省内各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向陕西财政厅出具申报职员推荐函1份(格式参考网报系统示例)。
2、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证明各1份(格式参考网报系统示例)。
3、证书原件。包含学历(位)证书、高级会计职称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中高级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
4、考核年度(2018年—2022年)期间会计工作方面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就鉴别证书等原件。
5、能代表本人申报高级(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理论水平的论文论著原件。
6、破格申报职员还需另行提供个人业务自传1份。主要说明破格申报的条件及理由,重点反映考核年度期间的突出工作及营业额成就。
7、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申报职员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1)。以上原件材料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报送,不需复印件,袋外注明申报人名字和原件明细。
(三)材料填写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基层单位建议”和“呈报单位建议”栏目按需要盖公章,要明确简述被推荐人有关方面的表现及推荐其评审高级(正高级)会计师的原因。
2、所申报表格中的有关内容根据需要填写,没特殊规定的只填写考核年度期间的,以前年度的内容不需填写。
3、基层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认真核实被推荐人的有关材料,并对被推荐人考核年度期间的工作和营业额成就概要表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别,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申报职员根据行政区划向省市级财政部门报送材料,市级财政部门一次性集中向省级财政部门报送材料。
5、申报材料于评审答辩结束后,由申报职员在答辩现场领回。
6、有关状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资格确认,根据确认工作需要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确认。职称资格确认材料实行网上填报并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非会计专业技术职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会计专业岗位,须在会计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根据职称转换需要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职称资格转换材料实行网上填报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三)年限及论文需要
申报职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0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公告、用稿清样等均不可以作为参评论文。
(四)评审政策倾斜
依据陕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健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推行建议的公告》(陕人社发〔2017〕47号)精神,对县及县(不含市辖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职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予以政策倾斜;依据陕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公告》(陕人社发〔2022〕34号)文件精神,对参与乡村振兴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晋升时给予政策支持。
(五)直接申报认定
符合《陕西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方法》(陕人社发〔2019〕40号)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可申报认定为正高级或高级会计职称职称。全国高档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可申报认定为正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职称资格认定材料实行网上填报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六)证书办理
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7、相关需求
1、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状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置,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
2、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怎么收费,高级职称评审(含资格确认、资格转换)每个人400元。申报职员因提供不真实信息或因个人缘由没办法参加评审答辩,交纳的评审成本不予退还。
3、所有申报职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公告。
4、请申报职员按时完成材料申报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8、报送材料时间及地址
2023年9月11日至十月13日(9月29日至十月6日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址:陕西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西安碑林区四府街49号)。
咨询电话:029-68939150、029-68936274、029-68936254
系统技术服务:029-88813868。029-88813899
附件:
1.申报职员诚信承诺书
2.有关定义含义
陕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财政厅
2023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
附件1
申报职员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员工,现申报高级(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含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会计理论与营业额成就概要等证书原件及支撑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同意处置。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上报单位(公司)盖公章
说明:
1、凡申报职员均应付本人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诚信承诺书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2、诚信承诺书需要由申报职员本人签名,不能代签。
附件2
有关定义含义
1、中级有关专业职称,是指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等职称,与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
2、会计或有关专业,是指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收类)、统计等专业。
3、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同的学历(学位)。
4、会计财务实务工作(含有关专业实务工作),指主要或很多运用会计或财务管理常识的各项专业实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信贷剖析、审计、财务与管理咨询、股票发行与上市、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剖析、资产管理等工作。
5、大中型企业,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方法(2017))的公告》(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范划分。
6、参与,是指项目(论著、报告)的主要参与者或核心成员,在项目成员(作者)中排前三名。
7、主持或项目负责人,即主持该项目的人,位列项目成员第一。
8、论文,是指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通常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可以视为论文。所有些清样稿、论文录用公告不可以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
9、公开出版,是指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号),或国内统一刊号(CN号,类别代码F)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号)的出版物;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按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
10、核心期刊,包含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十1、省级以上高档会计人才工程,是指由财政部、省财政厅举办的高档(领军)会计人才工程。
十2、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目。
十3、专业工作历程、工作营业额、科研成就、论文论著,是指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将来所获得的,以申报职员近5年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营业额为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