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的测试目主要针对第八章的有关内容进行的测试,有些题目考生的平均正确率不是非常高。考生在复习时,要重视要点的准确把握。下面就上周(2023年7月3日到2023年7月9日)题目中大伙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点评。
错题点评:2023年7月9日
(2019年)2019年5月3日,甲、乙签订汽车交易合同,约定甲以20万元的价格将它汽车卖给乙。5月8日,甲向乙出货汽车,并与乙约定:乙于6月6日付清全部车款,甲于6月8日帮助乙办理机动车辆过户登记。网络情人节,乙为筹备买车款而以该车质押向丙借款10万。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但事后乙并未将汽车出货给丙。依据物权法律规范的规定,下列有关汽车所有权归属和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6月6日,付清全部车款时,乙获得汽车所有权
B、5月8日,甲出货汽车时,乙获得汽车所有权
C、5月3日,汽车所有权归是甲
D、网络情人节,乙、丙间质押合同有效,但质权未设立
E、6月8日,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时,乙获得汽车所有权
查询答案分析【答案】BCD【分析】本题考核动产物权变动。动产物权的设立和出售,自出货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辆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出售和消灭,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出货为生效要件,登记为对抗要件。所以选项B、C正确,选项A、E错误。质权自出质人出货质押财产时设立。所以选项D正确。
点评:动产物权变动
本题考核动产物权变动。本题困难程度不大,就是对动产物权变动基础内容的考查,虽然涉及的种类比较多,但均是基础内容。动产的质押应该注意,在出质人出货质押财产的时候设立,而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时候设立。这是动产质权与动产抵押权设立的主要不同点。通过这个题目,要全方位学会动产物权的设立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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