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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每天一练: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023.06.19)

   日期:2023-06-19     作者:智学网    浏览:663    
核心提示:想要成功,那必要同意历练!加油奋斗吧,将来的税务师们!来做做税务师《税法一》每天一练,学习也好、巩固也罢,只须有收成,就是值得的!单选题2022年6月某汽车生产厂家将自产的5辆小轿车、10台货车用于对外投资,小轿车出厂不含税平均价格为24万...

想要成功,那必要同意历练!加油奋斗吧,将来的税务师们!来做做税务师《税法一》每天一练,学习也好、巩固也罢,只须有收成,就是值得的!

单选题

2022年6月某汽车生产厂家将自产的5辆小轿车、10台货车用于对外投资,小轿车出厂不含税平均价格为24万元/台,最高不含税价格25.5万元/台,货车平均不含税价格8万元/台,最高不含税价格8.6万元/台。该汽车生产厂家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是( ) 万元。(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小轿车消费税税率为12%)

A、14.10

B、15.30

C、23.70

D、25.62

查询答案分析 【答案】B
【分析】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根据纳税人相同种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价格格作为计税依据。
该汽车生产厂家应纳消费税=5×25.5×12%=15.3(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学会特殊情形的计税依据。

情形

政策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根据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目计算征收消费税

套装商品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商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规定(换抵投)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相同种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价格格作为计税依据。
(换抵投消费找最高,增值找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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