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财政局转发广东财政厅
关于做好会计职员信息采集、信息更新工作的公告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广东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职员信息采集、信息更新工作的公告》转给你们,请市直各单位、各区县财政部门高度看重会计职员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多途径多方法做好有关政策宣传及讲解工作,确保本单位、当地区会计职员准时完成信息采集、更新工作。
附件:
1.广东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职员信息采集、信息更新工作的公告.doc
2.广东各市县财政局咨询电话.xls
3.广东会计职员信息采集注册、变更、跨省调转操作引导.docx
4.深圳会计职员信息采集“个人照片”获得及上传操作引导.docx
(点击公告正文链接查阅附件)
汕头财政局
2023年5月2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