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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关于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

   日期:2023-05-30     作者:智学网    浏览:362    
核心提示: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关于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2023年审计师考试在线报名日期为2023年6月5日9:00-15日16:00。详细情况如下:关于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情的...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关于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2023年审计师考试在线报名日期为2023年6月5日9:00-15日16:00。详细情况如下:

关于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

依据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审考办字〔202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察工作的公告》(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组织分工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一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推行。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审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试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有关标准的应试职员进行考后资格审察(以下简称考后审察)的初审工作。省审计厅负责考后审察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察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形成终审建议。

2、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9月24日:

09∶00~11∶30 审计有关常识(初、中级)

09∶00~12∶00 高级审计实务(高级)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试知识点。

3、考试科目和作答方法

(一)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有关常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高级审计实务》一个科目。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5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真题为客观题,在一般答卷卡上作答;高级资格考试真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卷卡上作答。

(三)考试报名职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试题卷本可作草稿纸用,考场也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用,考后收回。

4、管理方法

2023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方法均为闭卷笔答。初、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职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职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获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说明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职员职称规范改革的指导建议》(人社部发〔2020〕84号)等的规定,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职员考试报名条件遵照以下实行。

(一)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有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职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考试报名审计初级资格的职员需要拥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同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2.考试报名审计中级资格的职员需要拥有下列条件之1、

①高中毕业,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10年。

②拥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5年。

③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4年。

④拥有双学士学位(包含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2年。

⑤拥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1年。

⑥拥有博士学位。

3.考试报名审计高级资格的职员需要拥有下列条件之1、

①拥有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有关工作满2年;

②拥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获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4年;

③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获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5年;

④拥有大学专科学历,获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6年。

4.免考条件: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职员根据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有关入门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

(二)其他职称、职业资格职员报名考试

获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获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获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获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视同拥有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依据有关职称规范改革的指导建议和资格规定,有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职称如下:

序号

职业资格名字

资格类别

对应职称

1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评价类

会计师(中级)

2

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评价类

经济师(中级)

3

房产估价师

准入类

经济师(中级)

4

咨询工程师(投资)

水平评价类

经济师(中级)

5

不动产登记代理人

水平评价类

经济师(中级)

6

房产经纪人

水平评价类

经济师(中级)

7

银行业专业职员中级职业资格

水平评价类

经济师(中级)

8

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评价类

统计师(中级)

9

注册城乡规划师

准入类

工程师(中级)

10

注册测绘师

准入类

工程师(中级)

11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准入类

工程师(中级)

12

一级注册建筑师

准入类

工程师(中级)

13

监理工程师

准入类

工程师(中级)

14

一建

准入类

工程师(中级)

15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分级注册的应为一级)

准入类

工程师(中级)

16

注册验船师(A级)

准入类

工程师(中级)

17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准入类

工程师(中级)

18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准入类

工程师(中级)

19

一级注册计量师

准入类

工程师(中级)

20

中级通信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

水平评价类

工程师(中级)

21

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评价类

工程师(中级)

22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水平评价类

工程师(中级)

23

机动车辆测试修理工程师

水平评价类

工程师(中级)

24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测试师

水平评价类

工程师(中级)

25

设施监理师

水平评价类

工程师(中级)

拥有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有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有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在审计及有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有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有关工作。

(四)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有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五)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职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信件息等。

(六)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员持中国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有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区域或者海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员在中国大陆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6、报名与考试前抽查

(一)在线报名。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在线报名,考试在线报名日期为2023年6月5日9∶00~15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推行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推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考试报名指南,详细知道,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考试报名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约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试前、考中、考后对考试报名职员承诺内容拓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在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使用最近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看认证系统。

(四)在线缴费。审计考试交费时间为6月6日~19日。考试报名职员确认报名后,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打印准考证。审计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18日~23日。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报名入口下载准考证打印。

7、考试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考试报名职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降低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通常情况考试报名步骤

1.初次考试报名职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名字、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考试报名职员第三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考试报名需知》后,再进入考试报名信息录入界面,健全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考试报名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考试报名职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名字、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步骤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有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考试报名职员是不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

考试报名职员如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有关事情。

考试报名职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试报名职员,应在报名前仔细知道有关资格考试的考试报名条件、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考试报名职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在线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网站中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试报名职员在报名网站中依据考试报名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含: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考试报名中级的考生可提供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5)考试报名高级的考生可提供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获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或通过评审获得相应工程师职称证书。

(6)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职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信件息等。

4.考试报名职员第三对考试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不需要单位审核和提交,供考试报名职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状况的考试报名处置

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试报名职员可正常填写考试报名信息,仅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法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考试报名步骤。

2.对于用国内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与用非国内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职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置。

8、考试前抽查和考后审察

(一)考试前抽查。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考试报名职员可进行交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考试报名职员不可进行交费操作。未被抽查的考试报名职员仍可进行交费操作。

(二)考后审察。

1.审察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审察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12月发布审计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12月底前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察通知,请考生务必维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准时接收有关友情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察部门对考试报名资格存疑的审察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舍弃审察资格。

4.审察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察陈述申辩。审察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察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询审察结果短信公告或电话公告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回话,联系方法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6.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根据资格审察需要办理考试报名有关事情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置,已缴考务成本不予退还。应试职员有故意隐瞒真实状况、提供不真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置,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9、证书发放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公告》(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需要,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看验证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10、收费事宜

依据江苏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和《转发国家减少部分行政事业性怎么收费文件的公告》(苏价费〔2013〕332号)精神, 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个人每科60元标准,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个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成本。

十1、考试概要

各级别考试概要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www.audit.gov.cn)“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十2、其他事情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依据职责分工,根据《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需要,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应试职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我们的试题和答卷卡(纸),预防别人抄袭导致雷同答题。本次考试结束后,将使用技术方法甄别雷同答题,被甄别为雷同答题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置。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带一次性医用口罩,加大个人防护。

附件: 1.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审计厅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6月5日9∶00~

15日16∶00

各考区组织报名工作

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6月6日~19日

考生在线缴费

6月20近日

各考区上报有关考试知识点名字、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

6月27近日

向国家审计署考试中心报送试题预约单

9月18日~23日

考试报名职员可登陆报名入口下载准考证打印

9月23日

各考区领取试题及答卷卡

9月24日

上午

09∶00~11∶30 审计有关入门知识(初、中级)

09∶00~12∶00 高级审计实务(高级)

下午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9月25日

各考区答卷卡送省

9月27近日

省将答卷卡送达审计署考试中心

12月

依据人社部公告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

12月下旬

资格审察,确定符合证书领取职员

附件2

咨询服务电话

1、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察咨询电话

南京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人事考试中心:0516-12333、80800320

常州人事考试中心:0519-86617131

苏州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59000251

连云港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镇江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12333(或查看www.tzrsks.com报名文件)

宿迁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1

2、考后资格审察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人社局专技处:025-68788058

无锡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人社局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

常州人社局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苏州人社局专技处:0512-69820597

南通人社局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人社局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人社局专技处:0515-80500738

扬州人社局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人社局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人社局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人社局专技处:0527-84359049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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