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考试  考试动态  2020  报名  其他  准考证  查分  复习指导  资产评估师  中级会计职称 

​湖南2025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5-05-28     作者:智学网    浏览:419    
核心提示: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湘人社函〔2025〕2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依据人力资源社...

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湘人社函〔2025〕2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方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公告》(人社厅发〔202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人社厅发〔2022〕60号)等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报与评审方法

为便捷申报又确保评审安全,2025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职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察材料(详见《资格审察材料目录》)和营业额评审材料(详见《营业额评审材料目录》)。资格审察材料网上提交,须按需要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材料。营业额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营业额评审纸质材料报送步骤与往年一致。网上申报审核渠道具体如下:

(一)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在线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用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公众号或电子社保卡扫描二维码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职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登录“智慧人社”APP,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根据《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二)用人单位、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在线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用智慧人社APP、CA电子证书或电子社保卡扫描二维码登录,根据《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察等工作。

(三)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电子社保卡扫描二维码登录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依据《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形式审察等业务。

(四)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会”)组建单位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在线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用智慧人社APP、CA电子证书或电子社保卡扫描二维码登录,根据《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完成材料复核、策略呈报、结果备案等工作。

2、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于8月28近日完成参评职员线上资格审察材料的申报审核,并按需要按步骤将审核结果提交至相应高评会。各地、各单位务必科学安排提交网上申报审核各环节具体时间。

(二)全省高级职称申报参评的营业额评审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8月28日至29日。为便捷“一站式”申报和接收材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提供场合集中收取(另行公告)。

(三)参评材料中有关营业额、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材料报送截止日8月29日(含),其后获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营业额成就等,不作为2025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四)依据有关规定,评审结果备案时间为高评会投票表决日加5个公示工作日。为防止评审结果备案跨年度,各类高评会须在11月15日(含)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

(五)自主评审单位(含高校、医院、企业)、市州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基层系列(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的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报备的年度评审策略组织推行,请自行把握申报时间,并在十月底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防止评审结果跨年度备案。

3、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晋升职称一律应拥有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025年原则上根据各系列(专业)新修订的评价标准条件拓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评价标准条件暂未修订的系列(专业),应根据原标准条件和国家颁布的规范条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行。自主评审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应严格实行经备案的高于省标的规范条件。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公告》(人社厅发〔2020〕13号)等文件需要参加职称评审。经组织选派援外、援藏、援疆的专业技术职员按有关规定实行。

(二)评审职数需要

1.事业单位应完成职位设置且有空缺职位,并在核定的职位结构比率内对应空缺职位组织推荐。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公告》(湘职改办〔2020〕3号)需要,依据事业进步需要,在空缺职位范围内提出年度评审职数,报至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审核。
2025年度评审职数审核工作应在7月15近日完成。

2.事业单位无空缺职位但存在以下特殊状况需申请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的,按有关程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定。对用特殊政策超岗评审职数获得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员,事业单位在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聘用。

(1)依托省级引才工程(含备案的其他引才工程),从境内外引进去湘革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2)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专业)、策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民生、文静等范围,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肯定服务年限的革新类急切需要紧缺人才。

(3)在乡镇专业技术职位累计服务满20年且营业额突出的专业技术职员(中小学教师、基层系列除外);扎根基层一线(与基层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期)特别出色的年轻人博士;经考核合格出站留湘的博士后科研职员。

(4)处于消化职数阶段的事业单位,为形成结构合理人才梯队,可依据目前岗在聘下一评审年度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申请“退多补少”评审职数。

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特殊状况评审职数,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初核大全后,于6月20日至30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专项报告及相应表格。

(三)继续教育等需要。专业技术职员应拥有好的获得信息能力,不断更新常识,适应职位需要。计算机(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外语、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高级职称必须具备的条件,在职称量化评审环节赋予肯定评价分值。

(四)年度考核需要。年度工作营业额考核是专业技术职员管理的要紧内容,各系列(专业)参评职员均应提供规定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员考核表》。申报高级职称前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以上。年度考核结果由高评会作为评议指标之一,在量化评审环节赋予分值。

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察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手段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遭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实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实行工作的推行方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有关规定。

4、申报审核步骤及材料需要

高级职称申报审核包含个人申报、单位初审、形式审察、材料复核等环节。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标准、分支专业设置、评审材料需要、评审表格、考核表等,均可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查阅下载。

(一)畅通申报途径。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规范,参评职员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能申报评审职称。

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对照相应职称评价标准,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员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职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以其它途径申报参评的按弄虚作假处置。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由与其打造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通过档案推广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外省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员被派驻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湖南申报参评职称。

劳务派遣职员、劳务外包职员与其他灵活用工职员,从用工单位申报,由档案推广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会同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外包公司)、用工单位一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并由档案推广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申报。其中,凡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职位设置管理范围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未纳入编制内管理的佐证材料。

3.在我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档案推广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4.中央驻湘单位、外省单位需要委托我省有关系列(专业)高评会评审的,需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或所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高级职称委托评审函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签署建议后,高评会组建单位方可按规定同意评审委托。

(二)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要认真审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1.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认真审核,通过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详细比对学历、社保、职称等状况,查看核实项目、论文、奖项等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等事情。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假负责,有关审核职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就、论文、年度考核结果、服务基层、工作营业额、是不是破格申报、违纪违规状况等)、《评审表》、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地方张榜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接收。

3.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单位评测、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建议”栏内注明有关结果、建议及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能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三)形式审察。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形式审察中,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应当在规按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察及呈报建议”栏内注明审察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形式审察时须重点审察申报人的学历、社保、职称与公示状况,并打造诚信档案记录规范,对提供不真实材料的列入个人失信档案,作为以后申报评审的重点参考依据。

(四)材料复核。高评会组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不是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负责,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并准时告知。负责复核的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评委会平时办事机构材料复核建议”栏内注明复核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5、评审需要

(一)严格策略报备。各行业(专业)高评会组建单位要结合行业(专业)特征,进一步精简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降低证明事情,推进数据共享。依据《关于规范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公告》(湘职改办〔2019〕5号)规定,各高校(含自主、委托、联合评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自主评审单位应在开评前10个工作日,其他高评会组建单位须在开评前15个工作日,按需要报送2025年度评审策略,未按需要做好年度评审筹备工作的,不能开评。

(二)严格评委抽取。开评前1天,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下,依据年度高评会组建具体需要,高评会组建单位通过“评委专家抽取系统”抽取和公告评委。

高校教师系列、市州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基层系列高评会的评委抽取和公告,根据《湖南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方法》(湘人社规〔2025〕2号)有关需要进行。

(三)严格标准条件。高评会组建单位应严格对标申报评审条件,结合行业实质,根据《关于加大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委员会管理的公告》(湘职改办〔2019〕3号)有关需要,拟定年度评审策略和评委培训策略,合理设置评审网站权重和量化评分细节,科学拓展综合评议。推行代表作规范,推进职称营业额成就从重数目向重水平转变,论文、奖项、项目等实行加分上限设定。为确保评审水平,继续实行通过率控制(因特殊状况需要突破通过率的,须在年度评审策略中提前报备),事业单位严格实行通过率与职位职数双控规范。

(四)严格评审程序。高评会组建单位应科学有序安排评委培训、材料复审、分工初评、面试答辩、小组评议、大会审议等环节。试行线上面试答辩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遴选具备保密资质的机构帮助拓展有关工作。年度高评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表决。对未获通过的参评职员,一律不能进行复评。高评会应打造材料归档规范,投票原始记录、会议记录、未通过缘由记录、面试答辩考试试题等,由高评会组建单位归档备查并严格保密。年度高评会在当年度当次评审工作结束后即行解散,之后有关当年度的投诉、举报及处置等事宜,由高评会组建单位及其职称评审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承担。

(五)严格评审纪律。各高评会组建单位(自主评审单位可参照)应坚持“报到地址与材料评审地址分设、材料评审地址和面试答辩地址分设(采取线上面试答辩的除外)”两分设原则,加大对评审场合的封闭管理和保密管理,评审期间统一管理通讯工具。评委在参加评审工作时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主动进行回避。

6、评审结果公示、备案及发证

(一)公示。年度高评会评议投票工作结束后,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于3个工作日内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备案。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将公示及职数无异议职员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公示等有异议职员由高评会组建单位按规定程序调查核实,待处置结束后再另行备案。

(三)发证。对通过评审获得高级职称的职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湖南人社公共服务在线服务大厅个人网厅和智慧人社APP上均可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并提供职称证信件息查看。

7、评审监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方法》及我省职称评审监管推行方法,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年度评审期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拓展职称巡查,通过现场监督、查阅资料、质询、约谈等形式加强监管力度,对高评会的职称政策实行、参评材料审察、评审评议工作等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省行业主管部门对自主评审单位是不是严格实行条件标准和有关规定状况进行随机抽查;依据抽查状况、群众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拓展专项督查。凡违反政策规定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职员责任。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职称规范改革精神,做好政策解析,规范评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中初级职称要参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需要完成年度评审工作。

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2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评审有疑问?营业额不突出?不会发论文?添加学习顾问助你解惑!保存下方图片,微信扫描二维码↓

 
 
更多>会计职称相关文章
考试报名
推荐图文
推荐会计职称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学知猫-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会计职称,中小学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