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在中级会计师三科当中的对记忆的需要是比较大的一科,在很多记忆的同时,比较容易产生要点的混乱,网校为你整理好了中级会计经济法十大易错易混要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要点——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理了解了吗?做题实战一下吧!
1.【单选题】张某将房子出租给李某,因张某的儿子高考考试还要住几个月,遂在双方签订的房子出租合同中约定,2025年高考考试结束后出租合同开始,租期5年。则下列关于该出租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B.附失效期限的合同
C.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D.附失效条件的合同
【答案】A
【分析】“2025年高考考试结束”是势必到来的,因此这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2.【单选题】下列法律行为中,是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是( )。
A.孙某承诺在其过世后将生前珍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张某
B.李某承诺2024年十月1日赠与周某一台电脑
C.钱某承诺假如郑某考上研究生,则赠与郑某一部手机
D.赵某和王某订立赠与合同,约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后生效
【答案】C
【分析】选项ABD:是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必然会到来;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不必然会收获。
更多推荐:
2024中级会计经济法十大易错易混要点+经典例题 考试前补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