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广州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公告发布,申报人须于3月29日18:00前通过“广州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软件”完成评审申报、材料审核、生成有关表格等步骤。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生成下载有关表格,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内容一致。纸质材料于4月3近日到现场提交。
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州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粤人社发〔2023〕32号)和《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穗人社发〔2023〕41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广州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报安排
(一)申报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在广州内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经济有关工作的在职在岗职员与自由职业者。(不包含有经济专业职称自主评审权的企业所在职员)
公务员、离退休职员不能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员工遭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与房产经济。
根据《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拓展2023年度广州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需要,广州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广州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搜索评审公告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zcsb/pstz/gzsggzjpwhndpsgztz/)
(三)申报受理时间申报人须通过“广州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软件”(以下简称“市系统”:市人社局官方网站首页-业务专题-人才工作-广州职称-职称申报,网址: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完成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审核、生成有关表格等步骤。
网上申报材料:请于3月29日18:00首要条件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审核,逾期没办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市系统步骤状况为“评委会评审”),生成下载有关表格,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内容一致。
纸质材料:请于4月3近日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受理后申报人不能对材料进行调整和补充。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为节省现场等候时间,申报人可扫描文末微信二维码(附件7)进行预约,根据预约时间进行现场提交。
地址:广州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4楼(乘地铁到公园前站,I出口)。
联系人:谢茗、周沛艺,联系电话:020-83757132、83757082。
2、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依据市统一需要,申报人统一在“市系统”报送并生成有关表格。申报人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有关证书证明、营业额成就、学术成就等申报材料。
(二)用人单位审核及评前公示用人单位要认真审察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交的申报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在系统中填写单位综合评价建议(建议需要对申报人水平、能力、营业额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字数不少于150字)。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准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缘由。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尤其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状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三)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地方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地方摆设,以便捷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下同)。信访受理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置;对举报问题一时很难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准时报送评委办。
公示结束后,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如实填写《广东专业技术职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状况表》(申报评审表七)和《广州2023年度经济专业正高级、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上传至市系统“附件管理-法人单位附件”),并在规定的职称申报材料上加具审核建议和公章。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
(三)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申报点复核行业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材料,应准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明确补正截止时间。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打造诚信档案规范,对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以后申报、评审的要紧参考依据。
(四)职称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按原报送途径退回。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应聘答辩根据《关于在我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拓展应聘答辩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穗人社发〔2010〕87号)需要,请申报人做好答辩筹备。评委会办公室将于正式答辩前,将答辩的具体时间、地址和相关需求公告申报人。申报人不按需要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舍弃申报评审资格,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六)用人单位组织评审通过职员公示申报职员评审通过后,单位要根据评委会办公室的需要组织评后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单位应将公示状况和单位建议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
(七)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员可登录“广东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软件”(市人社局官方网站首页-业务专题-人才工作-广州职称-职称申报-广东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软件)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具体操作可查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问答(2023年)》第48项)
(八)职称收费本办根据《广州进步改革委广州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穗发改〔2018〕525号),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别、答辩费)。
3、评审条件和政策
(一)评审条件
实行《广东经济专业职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0〕10号)。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根据规定需由推荐人出具推荐建议的,请按需要填写《破格申报推荐表》,并提交推荐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扫描件审核。
(二)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间的计算需要1.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职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职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职员同等对待。
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时效均截止于2023年12月31日,其后获得的营业额成就、学术成就、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资格证书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学历(学位)证须提交证书原件扫描件。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评审获得职称的职员,申报评审高中一年级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中一年级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中一年级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3.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认定获得职称的职员,申报高中一年级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中一年级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4.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和认定获得职称的职员,申报评审高中一年级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中一年级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5.对于通过考试获得职称的职员,申报评审高中一年级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中一年级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需要。
(四)重新评审或确认
依据《广东跨地区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跨地区、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职员凭省外(中央单位)职称同步确认后晋升高中一年级级别职称。换发我省职称证书的,申报职称重新评审。
(五)继续教育条件根据《广东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建议》(粤人社规〔2023〕19号)实行,提供与职称申报专业对应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2023年度《广东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证书》,该证书应在“广东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管理软件”生成并打印。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根据《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广州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穗人社发〔2023〕41号)和《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问答(2023)》实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请按最新政策规定实行。
附件:
1.网上申报要素与上传材料需要
2.现场受理要素与纸质材料需要
3.广州2023年度广州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广州2023年度广州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破格申报推荐表
5.广东跨地区、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
6.有关政策公告
7.现场受理预约微信二维码
广州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评委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