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9月6日发布《2023年天津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该公告表明,天津2023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时间为9月18日-十月20日。
1、2023天津高级经济师评审时间安排
申报开始时间:9月18日。
申报人第一次提交截止时间:十月20日。
申报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1月3日。
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11月6日。
评审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12月31近日完成。
2、2023天津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范围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与从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本市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区域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对于全方位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有关的事业单位,通常应在岗位结构比率内拓展职称申报评审。
(二)遭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职员,根据有关规定,在影响期内不能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员工)和已离退休职员不在职称评审范围。
3、2023天津高级经济师评审评审政策
(一)2023年度天津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深化经济专业职员职称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津人社规字〔2020〕7号)实行。
申报人可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天津人力社保手机软件中政策一点通栏目下职称评审-高级职称评审页面根据申报需要查看。
(二)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价方法为:国家统一考试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申报人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的方可申报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
(三)继续教育需要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根据《天津专业技术职员和管理职员继续教育条例》需要,申报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员脱产、半脱产同意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个人每年累计不能少于96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4学时)。对继续教育完成状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状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申报人需在天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管理软件(下称评审系统)中填报近5年继续教育学时状况。
(四)申报人近5年(资历年限需要)的年度考核结果需达到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巨详细!面对面告诉你备战高级经济师 <<
有关阅读推荐
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人数全国大全!
建议珍藏:高级经济师成绩公布后别忘了做这5件事!
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需要跟考试报名专业一致吗?在线答疑!
考生注意:高级经济师笔试通过之后多长时间可以参加评审?